台灣女性殺手 乳癌居癌症之冠

撰文者: 林奐妤2017-11-15

(優活健康網記者林奐妤/綜合報導)危害21世紀女性健康的頭號殺手,許多人都認為是乳癌。相較於其他癌症,乳癌不僅好發於年輕族群,也是台灣女性發生率最高的癌症,當多數癌症的發生率稍趨緩時,乳癌卻逆勢成長了3.2%。

台灣乳癌好發年齡早 高峰45至55歲

《大家健康》雜誌總編輯葉雅馨表示,台灣婦女罹患乳癌的平均年齡較西方國家低,西方國家罹患乳癌的年齡層主要集中在55至65歲,但亞洲人受基因影響,好發年齡較年輕。台灣乳癌高峰約在45至55歲,較西方提早10年左右,甚至還不乏30歲就死於乳癌的案例。

是否需要切除乳房,要看腫瘤的大小、形狀是否嚴重損壞外型,通常醫師能理解患者的心態,會盡量保留乳房,約6成的患者可保留乳房。不少患者得知罹癌後,擔心另一半變心或離婚,不願接受治療。然而經過疾病打擊,夫妻間假如能互相體諒,能產生另一種革命情感,鼓勵患者勇於接受治療。

乳癌治療結束 2、3年內較易復發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一般外科醫師余本隆表示,懷孕不會增加乳癌的復發率,但如果懷孕後乳癌復發,礙於治療的限制很多,多半會建議中止懷孕。一般來說,乳癌最常發生在前2、3年,應盡量2年以後再懷孕。余本隆醫師建議,可以的話,5年後再懷孕更好,但生理有其極限,青春不等人。

通常罹癌病人,一開始會否定,不相信自己罹癌,想逃避。接著會憤怒,怨恨命運不公平。然後會憂鬱,否定自我存在價值。最後才會接受及面對,配合醫療處置。在這個過程中,親友和家屬的傾聽和陪伴最重要。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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