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變災難!別再逼新手媽媽「母嬰同室」

健康特搜簿健康特搜簿 撰文者: 林希陶2013-10-23

嬰兒baby

來源:bradbrundage@flickr, CC BY 2.0

哺育母乳是所有新手媽媽的渴望。但在台灣為了執行所謂的母嬰親善制度,對於新手父母卻形成極大的壓力,這其實與當初訂下的「夢幻哺乳聲明」已經背道而馳了。其實我並不期待這篇文章能起什麼振聾發聵的效用,但我相信這是所有被這套制度逼到絕境的新手父母們共同的心聲。

這份聲明當初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在1990年聯手發佈,之後並經過多次修訂,其中也包含了很著名的「成功哺乳的十個步驟」(註)。但要說明在前面的是,這份東西其實是原則性的聲明,沒有告訴你如何執行,但也不是說不考慮各國現實狀況執行到底。後續如何實際執行反而是重點,因為這必須國家有實際政策制定配合,不然,真的只是一份「夢幻」哺乳聲明罷了。

我在這邊就逐一回顧這份聲明,並將我認為的重點一一說明,以及在台灣的環境之下為何會變成災難。

在這份聲明的前言中,反覆強調三個基本概念:「保護、推廣、支持」。這三項缺一不可,必須深入國家社會,友善育兒的環境才有可能受到重視。但這在台灣很不幸地淪為口號,新手父母實際帶一個小嬰孩上街,就知道處處是困難了。你只要推一次嬰兒車走在路上,就知道台灣的路根本沒有無障礙空間。人行道與路面之間有巨大的落差、人行道被機車與商家長期佔用、人行道顛顛簸簸、騎樓高高低低,最後只好被迫走到車道上。

好不容易走到商家,有的是沒有電梯,有的是有電梯但無優先使用。小商家不設就算了,但連多家知名百貨公司、大賣場、公共空間都付之闕如(我曾經在夢時代,等電梯等了十幾分鐘,因為人數過多,沒有優先電梯,所有民眾都先往上坐,坐到頂樓之後不出來,才又往下。我推著嬰兒車怎麼樣也不可能坐上電梯,完全沒人禮讓。最後不可能痴痴等下去,腦筋一轉,只好推著嬰兒去坐貨梯)。很多時候,我們連「保護」都沒有了,遑論「推廣」與「支持」?

說到哺乳室又讓人不吐不快。我們的政策是有規定公共場所需設置哺乳室,但是規定非常的鬆散,罰則也很輕。哺乳室中是否有適當設備,則看各個單位的良心了,要說有舒適環境、洗手台、消毒鍋具根本不太可能。很多哺乳室只是聊備一格,準備這個空間只是要被評鑑用的。很多地點明顯規劃不當,像是設在廁所旁邊,廁所氣味肯定超重;有的是平常被當成雜物間,裡面霉味久久不散。

大家若存在一丁點同理心的話,就會知道這樣的環境到底會有誰想去這裡哺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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