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鼓勵的效果更大,那是培養行為的基礎。前提是,要先看到孩子進步的地方,怎麼微小都好。然後,我就開始請家長試著說說看,孩子這次上課進步的地方—孩子的發言更主動了,舉手的次數更多。
再進一步談,孩子懂得向我告狀,那也是一種進步。他知道這個問題讓我瞭解,我有機會找媽媽談,這是應用了向人求助的上課知識,某種程度上,也表示媽媽足夠寬容,容許孩子跟我談他的情緒困擾,孩子也對我放心信任。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講過了就不能犯錯,孩子再犯錯就表示用講的沒有效。事實上,「不貳過」是一種很高的標準,對大人、小孩都一樣。不少大人,也明知道不能怎麼做,還是一做再做,甚至終生難改。根本成因沒解決,單純治標要產生效果需要不短的時間。
以這個孩子來說,他的表達與情緒控制能力正在提升,雖微小但可見。讓孩子也看到自己的進步,感受到大人對他的肯定,能增加孩子的控制力,減少困擾行為發生。此外,最近跟學校資源班老師聯繫,也討論強化教育現場的行為約定。
絕對不是體罰孩子的家長,就不愛孩子。相反地,這位媽媽對孩子的愛,非常鮮明,只是還在尋找適當的方法。我猜,她也很辛苦,因為孩子不好帶,又要常承受不少外人、家人的眼光。兩面煎熬,又想趕快把孩子教好,自然急了些。
幫助孩子常像是照顧秧苗,播種、施肥、除害…,然後,除了每日的例行工作,就是等待,我們急也沒用。太急了,孩子成熟度不夠,想揠苗助長,常欲速不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