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罵孩子改變不了任何事!每個父母都該學的「不罵人」教養術

良醫讀書會良醫讀書會 撰文者: 陳姝伶, 余怡菁2015-01-02

給孩子第二次機會

兒子九歲的時候,有一次說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媽媽。當我問他我做了哪些事讓他有這種感覺時,他只答了一句話:「因為你總是給我第二次機會。」

打自孩子已經很清楚知道媽媽是說一不二的人,而且也慢慢有自我約束的能力時,當制定新的規則後,執行上,我的確是給孩子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機會。

孩子六歲和八歲時,常常在放學回家後,把襪子扔在客廳,東一隻,西一隻。告訴他們襪子不要亂丟,完全無效。仔細檢討,我的指令也不明確,我並沒有說清楚要把脫下的襪子放哪兒。所以,我和他們溝通,講好了從車庫門進來的洗衣機上的籃子,就是襪子的「歸宿」。

但他們還是忘了。幾天之後,我們又檢討了。我提出為了「幫」他們記得這件事,要定一個規則:亂丟襪子是要承擔後果的。

因為兒子和女兒在乎的事不一樣,所以規則裏兩人的「後果」也不相同。針對兒子,我提出:「地板上找到一隻襪子,就一天不能玩電腦。兩隻就兩天。」兒子馬上抗議:「襪子是一雙,只能一天。」 「好,就一雙一天。」

女兒因為每天都要抱皮卡丘布娃娃睡覺,所以條件就是「皮卡丘没收一晚」。

我對孩子講得很明白:「這些後果不是要處罰你們,是用來提醒的。要不要亂丟襪子,承受這些後果,是你們自己的選擇。」

大家都同意隔天開始生效。

第二天,回到家,兩人都忘了。不能玩電腦,不能抱皮卡丘睡覺,兩人都很難過,但也没吵,因為過去的經驗吵也沒用。我對他們說:「媽媽了解一個壞習慣要去除,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我決定給你們第二次機會。規定明天再開始。」兒子女兒開心的連說謝謝。

隔天,又忘了。我給他們再次的機會:「好習慣的養成需要時間,所以今天仍然不算。你們要加油。不可以利用媽媽的善意」。兩人很高興的答應。

第四天,回到家,進門之前,我提醒:「想一下要作什麽?」 兩人乖乖的脫襪放好。又提醒了兩、三次之後,習慣了以後,襪子的事件就解決了。

在孩子年幼時,父母的管教是要「説話算話」,以免孩子混淆。但隨著孩子的成長,管教的方式要隨之調整,而且是朝著培養孩子自主自律的方向前進。零至六歲,父母要言出必行,孩子才不會困惑。七歲以後,為了訓練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可以給孩子第二次機會,讓他慢慢的學習自己管理自己。不過年紀不是絕對的,主要視孩子的成熟度,父母可以自己拿捏。

父母一方面定下規則,樹立威嚴;另一方面對改變行為的難處,展現體諒。恩威並施,孩子會覺得父母是合情合理的人,自然敬愛有加。但如果孩子會一再賴皮,表示他不懂規則的真義,也許還不適合給第二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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