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粉摻黃豆粉 2產品標示不實遭下架

撰文者: 駱慧雯2015-11-10

打開蒸籠,燙人的水蒸氣飄散於空中,幾秒之後,映入眼簾便是白白胖胖、香味四溢的包子,讓人垂涎三尺……這樣的情景,每每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但是,日前卻爆發知名麵粉業者在麵粉中摻雜黃豆粉的事件,不僅有「標示不實」的問題,醫師也提醒,對黃豆過敏的兒童誤食後,還可能引發腸胃不適,嚴重甚至氣喘、休克等症狀。

「登豐食品高筋麵粉」和「南北方優質中筋麵粉」被驗出含有微量黃豆粉,但未清楚標示,因此被要求下架和回收。(圖片提供/食藥署)
「登豐食品高筋麵粉」和「南北方優質中筋麵粉」被驗出含有微量黃豆粉,但未清楚標示,因此被要求下架和回收。(圖片提供/食藥署)

麵粉加少量黃豆粉會更Q 過敏兒小心誤食

國內小包裝麵粉「不純」的傳聞已久,《聯合報》日前委託成大精緻農業中心分子生物實驗室,檢驗市售9種麵粉樣品,結果弘大昌貿易有限公司的「登豐食品高筋麵粉」,以及日正公司「南北方優質中筋麵粉」,被驗出摻雜低於1%的微量黃豆粉,外包裝卻沒有如實標示。成大醫院小兒免疫科醫師謝奇璋提到,若孩童誤食,可能因對黃豆過敏而出現身體不適,輕則鬧腸胃,嚴重則可能引發氣喘、血壓降低和休克等。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專門委員許朝凱表示,中筋和高筋麵粉主要用於製作包子、饅頭,製程中添加少量黃豆粉可以增加筋性、Q度,且讓賣相變白,但是只要有添加,就要清楚標示。

標示不實!若業者故意,最高可罰400萬

而上述2項麵粉產品驗出黃豆成分卻未標示,食藥署已要求地方衛生局通知業者下架回收及限期改正。衛生局正約談業者,調查業者是否知情,若是「應標而未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業者知情卻仍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杜絕麵粉摻混 食藥署明年增加標示稽查項目

在常見的民生物資中,麵粉原本是食藥署的稽查重點,今年上半年著重於原料來源和衛生規範,現在爆發業者標示不實的情事,食藥署表示將於明105年度針對標示部分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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