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科見習的一天,主治醫師問我:「你被病人打過嗎?」

健康特搜簿健康特搜簿 撰文者: 李介文 心理師2016-03-30
在我還是見習生的時候,某天跟著一位精神科資深主治醫師的門診。

「新來的?幾年級?」主治醫師問。

「醫師好,我是新來的見習生,碩二。」我有點害羞的回答。

「你有沒有被病人打過?」他接著問。

「沒有耶…......?」我當下一頭霧水。

「喔,菜鳥!」然後他就不理我了。

直到我當了心理師的第一年,在精神科,「終於」被病人打到了。

那天回到家我還開心的在臉書發了一篇動態,「炫耀」我脫離了菜鳥。

還記得在研究所的前幾堂課,醫師來教精神病理,先教的是跟病人晤談的時候要坐在「病人一拳伸過來會打不到你」的位子,而且這個位子還要靠門、門上最好有一小片透明玻璃,即使病人打你的時候不能馬上逃走,路過的醫護人員也可以透過玻璃發現你被攻擊。

心理衡鑑室、治療室的桌子底下都有警鈴也就見怪不怪了,警鈴有多重要?從每個禮拜都有工務人員來測試它的功能是否正常,就可以想見。

上面這些經歷,說出來,都會讓人有一種「精神科病人很危險」的感覺。

一開始我也是這麼覺得,後來,在職業生涯裡,其實也只被打過這麼一次。

但連專業人員有時都會被精神病患者嚇到,一般民眾對精神病人有什麼觀感,也可想而知。

最近的鄭捷殺人事件、內湖女童割喉案,兇手也似乎都讓人有一種「他有精神病」的感覺。

對於精神疾病的印象 (大家嘴巴上說的「肖仔」、「神經病」),較為人所知的可能思覺失調症 (Schizophrenia, 舊稱精神分裂症),這是一種思考、感覺、行為與現實脫節的疾患,但「並不是」精神疾病的全貌。

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 DSM-V),947頁的英文書中,洋洋灑灑的列出了18類的精神疾病,如果認真翻閱,會發現我們自己可能就符合其中的一些診斷準則(如心情低落、失眠、酒精、尼古丁依賴),那不就如同食神所說:「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符合精神病」?

就像法律訂定的精神不是要入人於罪一樣,精神疾病的定義是確認出「精神狀態、自己主觀感受的痛苦、社會與職業功能的損害是否明顯偏離『一般人』」的這群人,給予幫忙。先說精神病不等同於大家說的瘋子,來精神科就診也不是要把這個人貼上標籤然後關起來,而是要幫助他能夠正常的回歸社會。

或許有人會覺得台灣或華人社會保守,對精神疾病了解不多,所以觀感不好。其實在自由民主開放的西方國家也有這個現象,一個在澳洲所做的研究,多數受訪者對於精神病患的印象為「低智商」、「不可信任的」、「不用跟他太認真」,看來我們對於精神疾病還需要更多、更深入的了解。

回到主題,究竟精神疾病跟暴力行為有沒有關係?

2009年有學者整合了過去研究精神疾病跟暴力行為的文獻,發現思覺失調症的患者中,男性患者有暴力行為的風險是一般男性的1~7倍,女性則為4~29倍。

這樣的比例好像是高的,但有學者認為,不能這麼武斷的說這些暴力行為都是精神疾病本身造成的。精神疾病往往伴隨著許多問題,例如酗酒、吸毒等物質濫用、無家可歸、服藥遵從性不佳等等。

1
2
單頁閱讀
健康特搜簿

健康特搜簿

查看全部

合作專家群

這是一個醫療健康新知的特搜園地,若您有意見想法不吐不快,歡迎到我們特搜簿,大聲說出來!(來稿請寄至sharon_chen@bwnet.com.tw)

延伸閱讀


字級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