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牙膏全成分標示,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口腔衛生產品改列入化妝品管理已經提了好幾年,但到現在還是原地踏步毫無進展,責任都推給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的立法延宕,結果造成在口腔用有可能會被食入的產品反而管理上更鬆散。」邱品齊醫師建議,只要會接觸到皮膚或黏膜上的產品都應該全成份標示,像是洗衣精、洗碗精、防蚊液、漂白水、牙膏、漱口水、濕紙巾…等,廠商應該要把添加的成份跟消費者說明清楚,而且標示要正確並且依照添加濃度來排列成份順序。
如果擔心消費者看不懂添加成分,只要運用一點簡單的標示小技巧(如下圖),就能輕鬆解決問題了。只是這樣的夢想何時才能實現,真的就端看衛生管理單位的覺醒與決心了。
延伸閱讀:有「全成分」標示的濕紙巾與牙膏
[1] 消基會「牙膏商品外包裝檢視與防腐劑檢驗總表」
[2]因國內目前尚未規定牙膏訂定防腐劑含量及全成分標示,故消基會參照《化妝品中防腐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做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