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睡「冰寶寶」被喚醒!醫籲:延長胚胎賞味時間

撰文者: 黃曼瑩2017-02-08

胚胎冷凍沈睡16年,大陸1名「冰寶寶」小嬰兒透過生殖技術被喚醒誕生了!看在國內婦產科眼裡,直呼在台灣不太可能發生,因為在台灣有人工生殖法限制,胚胎冷凍時限為10年,時間一到必需強制銷毀。近來,即碰到有1個滿10年強制銷毀的個案,通知病人時,竟然連病人都忘記有胚胎冷凍在婦產科,銷毀的時候令人感到十分可惜!

在台灣有人工生殖法限制,胚胎冷凍時限為10年,時間一到必需強制銷毀。(圖片提供/蔡鋒博醫師)
在台灣有人工生殖法限制,胚胎冷凍時限為10年,時間一到必需強制銷毀。(圖片提供/蔡鋒博醫師)

美國冷凍20年胚胎再解凍 順利產子

婦產科醫師蔡鋒博認為,美國目前最長的冷凍20年再解凍胚胎,美國維吉尼亞州1名42歲婦人做了10年的試管嬰兒治療,肚皮仍無動靜,醫師在她子宮內植入20年前的冷凍胚胎,結果順利產子。相較台灣,人工生殖法有強烈的倫理因素考量,否則,冷凍30年的胚胎生下來的寶寶,是要叫兒子還是要叫曾孫?

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況,冷凍胚胎的人因為罹患癌症治療中不適合植入,可以行文到國健署希望延長冷凍的時間,尤其是借精子或借卵子所製造出來的胚胎,因為特殊因素可以延長,但是,這樣的例子非常少。

台灣10年一到就要銷毀 少見冷凍胚胎要求展延

在台灣少見像是大陸16年「冰寶寶」,或是美國20年前的冷凍胚胎生下寶寶的案例,台灣畢竟冷凍胚胎又再延的案例並不多,或根本沒有。生殖細胞精子或卵子或胚胎但進入冷凍狀態,在液態氮桶下面零下攝氏196度,從生物醫學觀點來看保存時間是可以無限延長的,因為所有生命活動都是終止,也就是停格了。

但是,在法律上就是有法令的限制,10年一到就是要把它銷毀,台灣生殖法順利銷毀有它的好處,就是避免倫理上的衝突,壞處就是有時候個人或家庭因素情況特殊需要再延,依人工生殖法可以行文國健署要求再展延,所以從立法角度來看台灣生殖法有考慮周延的一面,畢竟胚胎無止境的延長冷凍的時間,這孩子生下來,到底要叫他兒子呢?還是孫子?

胚胎冷凍越來越多,空間也越來越大

不過,台灣跟中國的試管嬰兒中心都面臨一個越來越敏感的問題,就是冷凍胚胎技術進步導致冷凍胚胎、冷凍精子、冷凍卵子越來越多,因此使得冷凍的液態氮桶越來越多,冷凍的空間也越來越大。蔡鋒博醫師以自己婦產科2015、2016年統計為例,在2015年有879個胚胎冷凍、2016年截至年底為止累計已有逾1千多個胚胎冷凍,激增2.02倍。

在英國美國可以捐胚胎,在台灣只有捐精、捐卵,但人工生殖法不允許同時捐精又捐卵,也就是沒有捐胚胎這回事。(圖片提供/蔡鋒博醫師)
在英國美國可以捐胚胎,在台灣只有捐精、捐卵,但人工生殖法不允許同時捐精又捐卵,也就是沒有捐胚胎這回事。(圖片提供/蔡鋒博醫師)
1
2
單頁閱讀
字級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