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要錢、搞外遇,還逼我跟他一起輕生...一位妻子的醒悟:女人不是有了另一半就會有幸福

查夢嵐的故事:

幸福是自己成就的,
不是有了另一半就絕對會有幸福。
在我人生最精華、美好的25歲時,工作上受到老闆的賞識,得以發揮;運用不錯的薪資投資,貸款買下自己的第一間房子,一切看來都非常順利,以為自己正逐步邁向人生的高點。

誰知道老天爺開了個大玩笑,安排「前夫」這個角色走入我的生命裡,全世界的人都反對這段戀情,尤其媽媽、老闆最不贊成。當我回過神想離開時,肚子正悄悄地孕育著兩個新生命,而我,似乎沒有回頭路可走了……

婚禮辦完沒多久,一對可愛的雙胞胎兄弟出現在我生命中。夫家經濟狀況不錯,但我父母從小教導我拒絕當伸手牌,而眼前這男人又不工作,所以產前、產後我一肩扛起養家的責任。

我上班工作賺錢、下班照顧孩子,三更半夜還得忍受莫名女人來電邀約這男人,男人沒錢花用時就跟我伸手要錢,要不到錢就對我家暴,然後竟然還在外面跟別的女人偷情。

孩子一歲多的某一天,這男人因為持有毒品、槍械被捕。扣押、交保、訴訟,因為罪證確鑿,男人眼看定罪服刑在即,又上演個畏罪燒炭自殺的戲碼,還逼我跟他一起輕生。

我的命是撿回來了,男人也入監服刑了,愚蠢如我還天真地相信,他出獄後會記取教訓,改過自新。我怕丟臉,對朋友同事都瞞著男人被關的事,默默地寄菜、寄錢、帶著孩子去探監;3年就這麼過去了,一個女人苦等3年,只為求他向善,並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然而前後忍受了5年莫名其妙與不公平的對待。終於,我的腦子清醒了,即使是為了孩子,我也不需要過得那麼卑微。

在完全不懂法律又沒錢聘請律師的情況下,為了自己和孩子之後的人生,我主動出擊提告;自己買狀紙,參考範例,並將事實經過撰寫在書狀中。除了訴請離婚,連同這幾年被家暴的事我也一併提告。

男人收到開庭通知後,心裡有數,於是和他家人計劃著,如何不讓我看孩子,和多數打算離婚的夫妻一樣,剛開始是在幼稚園上演搶小孩戲碼,還沒等到開庭,雙胞胎哥哥就被先搶先贏地偷偷帶出國!

我哭、我怒、我抱怨自己有多弱勢,為什麼連孩子都沒保護好,但這些都沒用!唯一能做的就是擦乾眼淚,繼續向法院主張孩子和自己的權利,離婚、家暴都告了,現在孩子被偷偷帶走,只能說根本是在獅子嘴上拔毛,為我們之間的恩怨再添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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