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乞丐,到底該不該給錢?褚士瑩:一群「小孩乞丐」給我一堂學校沒教的「生命幸福課」

圖片取自褚士瑩臉書

良醫讀書會良醫讀書會 撰文者: 褚士瑩2021-11-01

「到海外去長住三個月,做為給自己人生的禮物吧!」

如果你真的很忙,只有一分鐘聽我說話,那麼我要說的只有這句。

回顧我之所以是今天的我,有三個第一次的事件對我具有重新洗牌的作用,我自己稱為──三次的歸零(unlearning):把原本所知所學,拋在一旁,重新練過。

巧合的是,這三次重要經驗,都發生在歷時三個月的旅行路上,別人我無法得知,但我確信趁著年輕一生至少一次三個月的旅行,是我給自己最棒的人生禮物。

第一次三個月的旅行中,遇到很多乞丐,我之所以後來選擇NGO的道路,可以說是乞丐教我的事。

第二次是面對三十歲即將到來,我給了自己一年去航海,用慢得近乎愚蠢的方式,重新認識這個已經搭著噴射飛機一生不知道繞了幾圈的世界,我重新學會了謙卑,這是航海教我的事。

第三次,我走進緬甸,花了十年的時間,第一次學會如何計算夢想的成本,區分自我生命的「成功」與世俗眼光中的「成就」,在汲汲營營的社會競爭中,跟自己的生命和好,這是緬甸教我的事。

◎乞丐教我的事:第一次擁有提出問題的能力

高中的時候,第一次存夠足以當背包客旅行的一點費用,因為錢不多,能去的地方自然也無法太遠,所以選擇到南亞的印尼,這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到海外長住的經驗,雖然當年的旅行細節已經模糊不清,但每當我被問到為什麼決定在NGO組織工作的關鍵性決定時,就必須回到那個暑假。

當時為了節省旅費,常常搭夜車到目的地,不但節省白天花在長途交通上的時間,也省下了旅館的住宿費。或許這樣的克難旅行方式,讓我看到即使印尼當地的中產階級也看不到的貧困景象,每天早上當火車或是巴士停靠在車站,我一推開門迎面而來迎接我的,不是燦爛的朝陽,也不是清冽的空氣,而是一雙雙伸出來向我乞討的小手

我心想如果不給錢的話,是不是代表我就是壞人?但,給錢就一定表示我是好人嗎?

「可是給了你,我自己就沒有了。」我聽到自己跟自己說。

「我也是辛苦工作,才好不容易存一點錢來旅行的,為什麼你跟我要,我就一定要給你?」我感受到自己的內心浮起一絲不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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