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另一半,提到前任是什麼反應?警局婦幼隊教你靠「7大特徵」避開恐怖情人

近日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施暴事件震驚社會,為了不讓更多女性成為受害者,高嘉瑜召開記者會講述事情經過,也讓渣男男友更多令人髮指的行徑曝光。

男女交往期間若出現暴力行為絕對不可容忍,要如何在交往前先嗅出「恐怖情人」的前兆?臺南市警局婦幼隊以案例分析,歸納出恐怖情人的7大觀察特徵:

1.緊迫盯人,隨時掌控對方行蹤,過分干預,占有或控制慾強,包括查看通訊軟體對話訊息或手機通話紀錄。

2.習慣性斥責對方或常以輕蔑的態度看待人事物。

3.有酗酒、吸毒習慣或經常有暴力行為或言語。

4.有自殘習慣或紀錄或以自殺威脅、恐嚇、以死相逼。

5.情緒反覆無常或容易失控、暴怒。

6.對方提到前任情人的離去,情緒忿忿不平。

7.猜忌、疑心病重,甚至會禁止與其他第三者的任何接觸。

許多人則以為只有所謂的「拳腳相向」才算是傷害行為,但包括造成精神上的威脅及壓力,也算是傷害,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歸納以下3種主要的傷害表現方式:

暴力傷害:除了以肢體上毆打施暴外,掐脖子、悶臉部、按頭入水等都是嚴重的家庭暴力行為,這將涉及刑法第277條傷害罪責,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如使人受重傷者,為刑法第278條,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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