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失智人瑞被迫急救到口鼻流血、肋骨斷裂...重症醫師不禁反思:「急救到底」真的對嗎
以下的故事為發生在醫院的真人真事所改編:
老太太高齡100歲,因為失智中風經年臥床,另一半早已過世多年。這次老太太因為發燒痰多肺炎住院,住院的第二天晚上,長期照顧的外籍看護不在病房,床邊無人照顧。護理師晚上巡房時發現,老太太痰多阻塞呼吸道不知道多久了,只見老太太已經昏迷沒有反應,趕緊給老太太抽痰但是仍然來不及,老太太隨即心跳停止,醫護趕緊實施急救CPR,經過40分鐘的急救後,老太太才回復心跳,轉到加護病房,此時兒子也趕到了醫院。
老太太到加護病房後,又發生一次心跳停止,經過5分鐘的急救CPR後,才勉強恢復微弱心跳,此時需要使用最高劑量的強心劑才能維持血壓。因急救處置衣服都被去除,老太太口鼻出血、僵直的躺在病床上,因缺氧出現嚴重的酸血症,呈現植物人的腦死狀態。
眼看老太太血壓越來越低、心跳越來越慢,加護病房醫師趕緊請家屬進來,只見兩位家屬站在病房外、不進入病房內……
不管如何、急救到底就對了?
加護病房值班醫師:「請問你是老太太的什麼人?」
兒子:「我們是她兒子和媳婦。」
醫師:「老太太目前還有幾個親人?」
兒子:「我和其他三個女兒。」
醫師:「老太太現在狀況很差,進來加護病房又急救了一次,我看他已經高齡100歲,又中風失智臥床很久了,你們有沒有考慮放棄急救,讓您母親好好地走……」
兒子:「醫師,你就繼續急救就對了!」
媳婦:「……………」(沉默不語)
醫師:「可是老太太目前狀況看起來很差,接下來會一直反覆急救,能救回來的機會很低很低幾乎不可能,就算救回來也是植物人,你們確定真的要繼續急救嗎?」
兒子:「阿~醫師,你繼續救就對了!你現在是在詛咒我媽媽死,是不是!?」
醫師:「……她的三個女兒知道病情嗎?你有通知她們說,媽媽現在在加護病房情況很危急嗎?」
兒子:「女兒都住在鄉下啦,不用通知她們,我可以作主負責!」
醫師:「可是……女兒跟你一樣,也有知道病情的權力,你可以通知她們嗎?還是你給我她們的聯絡電話,我打電話給她們,詢問她們要不要過來看……」
兒子:「你這醫師莫名其妙耶!你叫什麼名字!你叫蘇醫師是不是阿?」
「我跟你講法律我很熟啦!你講的是民法的規定我很熟啦!」
「你講這麼多幹什麼!你繼續急救就對了!」
「你叫我進來,就只是要說這些,是不是!無聊!干你什麼事!」
「你當醫師照醫療急救該怎做就對了!」
「我都有錄音!小心我告你啊!」
「你還有事嗎!?沒事我要走了!」
不久後,老太太果然心跳又停止,其後24小時內接受了多次的反覆急救,最後一次急救更是長達90分鐘的持續壓胸,心跳都無法回復,過世時老太太多處胸骨肋骨斷裂,因死去多時身體多處出血,慘狀讓醫護人員都看不下去……
當法律成為恐嚇挾制醫師的利器...
重症醫師雖然號稱是死門關前的守門員,每天與死神拔河,心中打算能救一個算一個,但是也清楚哪些急救是真正有幫助的,那些急救只是徒增痛苦。或許家屬有許多考量才決定讓患者接受急救,但重症醫師仍然不忍心急救過程中所帶來的痛苦。
105年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將在108年上路,其中規範以下病人對象,可終止或撤除急救:
1. 末期病人
2. 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
3. 永久植物人狀態
4. 極重度失智
5. 病人疾病狀況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者。
上述各條件,需經二位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的醫師確診,並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二次照會確認。醫師依照預立醫療決定執行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不用負法律責任,讓醫師放心幫助病人善終,不用擔心被家屬告。
加護病房有許多衝突狀況,譬如本文的真實案例,患者無法替自己表達拒絕急救的意願,且因失智沒有預立醫囑,此時若有家屬堅持無效的急救,目前的法令來說仍然是無解。
希望未來將會出現一線曙光,更健全的法律,一方面保護病人善終的權益,另一方面也保護醫療人員免受到法律挾制,被迫實行徒增痛苦的無效急救。
現 職: 經 歷: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主治醫師 專長學科:胸腔呼吸內科學、呼吸道疾病,胸腔重症醫學,肺癌胸腔腫瘤
陽明大學臨床醫學博士
陽明大學醫學系助理教授
市立聯合陽明醫院胸腔內科醫師
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內科特約主治醫師
台灣胸腔暨重症學會肺部環境及職業醫學委員
台灣胸腔暨重症學會重症委員
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教育委員
台灣急救加護醫學會形像推廣委員
胸腔暨重症專科指導醫師
,呼吸道感染症,肺結核,呼吸睡眠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