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有歧視嫌疑?照這邏輯,烏腳病也要叫「台灣腳」...你可以接受嗎?

元氣網元氣網 撰文者: 黃國樑/聯合報2020-02-15

WHO日前宣布,為了避免某些地區被汙名化,因此將武漢肺炎正名為「COVID-19」,意思是2019年發現的新型冠狀病毒疾病,正當媒體開始配合WHO將它改稱為「新冠肺炎」時,衛福部卻以怕民眾聽不懂或分不清「新冠肺炎」與「武漢肺炎」的區別,決定一律仍簡稱「武漢肺炎」,而媒體提問說「世界衛生組織稱『武漢肺炎』此名稱恐害特定區域汙名化」,衛福部長陳時中竟說,「那叫做『中國肺炎』不是更糟糕?」令人傻眼。

這種對於汙名化一個地區毫不介意的心態毫不可取,過去日本腦炎的命名有歷史背景,但犯過的錯不應再犯。

症狀不只肺炎 WHO命名用disease

就在2月8日,中共的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通知,將這個疾病暫時命名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英文名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簡稱「NCP」,但WHO的命名卻有著更深意涵,其中CO代表「冠狀」,VI爲「病毒」,D爲「疾病」,但為什麼是D而不是中共衛健委用的P呢?因為,科學家發現WHO在1月30日命名為2019-nCoV的這隻病毒,並非僅只於誘發肺炎而已,所以不用pneumonia(肺炎)稱呼它,而用涵蓋更廣的disease(疾病)為名稱,所以,就算要叫它「武漢」,但後頭加上「肺炎」是一個不精準的稱法。

日本腦炎、德國麻疹 命名皆因學者貢獻

有人為「武漢肺炎」的稱呼辯護說,如果「武漢肺炎」是歧視,那日本腦炎、德國麻疹、西班牙流感與香港腳怎麼說,難道也是歧視?歧視與不歧視,要看被稱呼的那個地域的人怎麼感覺而定,就像性騷擾成立與否,也以被騷擾者的主觀感受為準。

日本腦炎的真正名稱其實是「流行性乙型腦炎」,是經由蚊子傳播,人類與畜類都會罹患的疾病,它會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感染,造成急性腦膜或腦炎。但因1924年它在日本爆發大流行,病原體於1934年在日本被發現,1935年由日本學者最早分離出來,而作出此一命名。

而德國麻疹更是在18世紀中葉即1740年就由德國的弗里德里希.霍夫曼最早描述其病徵,再由德卑爾根(de Bergen)於 1752年及奧羅(Orlow)於1758年確證。到了18世紀初的 1814年,喬治馬東(George de Maton)首次建議它應被當成一個獨立的疾病。這些人都是德國的醫學專家,因此稱為「德國痲疹」。

簡言之,日本腦炎與德國麻疹的名稱,都與2國學者的貢獻有關,而不一定是以疾病發源於此命名

香港腳跟英國殖民有關 若SARS被叫香港症候群…

香港腳不是香港人得的,是殖民香港的英國人得的,第一次鴉片戰爭戰敗後,清廷與英國簽署南京條約,割讓香港給英國,而英國派出軍隊佔領香港,其軍人習慣了氣候較為乾燥的歐洲,到了位處熱帶的香港,卻又穿著沉厚不透氣的軍靴,很多軍人都得了皮膚病,長了許多的水泡,癢得不得了,但歐洲醫生從未見過這種病,認為它跟香港有關,於是就命名為香港腳(Hong Kong foot)。

這個應為「足癬」的皮膚病,被叫香港腳,作為被殖民者的香港中國人亦很無奈,但由於被殖民的角色,並不能更改這個名稱,即使結束150餘年的殖民命運之後,它已成了根深蒂固的名稱,更改不了。

2003年爆發的SARS,是其全稱的英文縮略字,由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4個英文字的字首組成,在香港就簡稱為「沙士」。它的頭3個字母剛好是香港特別行政區(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的縮略字,香港當年又是中國大陸之外最多確診病例(1,755)與死亡人數(299)的地方,如果人家稱它為「香港肺炎」,香港人絕對跳腳!

中東國家抗議 MERS命名有歧視

以發生地命名疾病被認為有歧視意味,是2012年發生的MERS(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以「中東」命名,當時中東國家認爲這個命名存在地域歧視,影響了當地的貿易、旅遊,一度向WHO提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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