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健保,一樣要救到底嗎?

某日,急診送來了一位80幾歲癌症末期的病人,老先生到院時嚴重休克,檢查發現敗血症及多重器官衰竭,必須使用氧氣罩及大量升壓劑才能勉強維持生命徵象。老人家是清醒的,但嚴重失智,又沒有家屬陪伴,身邊只有一個外傭。

於是,我打電話給病人兒子告知病危,希望他能來醫院一趟,跟醫療團隊討論有關癌末病人DNR(放棄急救)事宜。無奈對方竟然說沒空前來,還說如果有事,要我們叫外傭轉告他就可以了。電話中,對方其實最在乎的是住加護病房是不是用健保的,急救藥物和器材是不是用健保的,外傭有沒有將阿伯的健保卡帶在身上...。掛電話前,家屬態度很堅定地說:「只要是用健保的,該插管就插管,該電擊就電擊,我們要救到底!」

沒多久,病人身上插滿了管路,接上許多機器,被送去加護病房去了。從進急診到住加護病房,陪伴病人的就只是個國台語都聽不太懂的外傭。

我當下真的很想問家屬:「如果沒有健保,你們一樣要救到底嗎?」

科技日新月異,然而,人類終究無法面對自然的「生、老、病、死」,對醫療抱持著過多的期待,台大柯文哲醫師甚至感嘆地說:「高科技反而讓人不得好死。」如果只求「活著」,那麼現今的醫療科技的確可以延長基本的呼吸、心跳等生命徵象。但,如果短期內死亡屬無法避免的事實(如癌末病人),這樣身上插滿管子靠儀器維生算不算真正的活著呢?而這些只是延續病人痛苦的治療,完全由全民健保給付,不少家屬也因為有健保的給付,選擇將病人「丟」給醫院照顧,逃避自己該面對病人善終的責任。

秋天到了,樹葉就會掉落,這是自然現象。人,也一樣,生命如果已經走到盡頭,該慎重思考的是要如何善終。每個人都有自主權,而病人的自主權也是醫學倫理重要的一環,我們應當在自己還有能力做理性判斷的時候,多與家人討論,盡早規劃應如何善終,不要等到意外發生了才來打算,以免讓自己和家人陷入無助、痛苦的深淵。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
張志華醫師現任新光醫院急診科醫師、醫勞盟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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