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安養院視為人間地獄...17年前,日本人做了一件事,解放逆子、惡媳的悲劇
最近高雄有一位工作不穩定又愛簽賭的中年男子,因無力負擔養護費用,把中風老母與大哥從安養院接回後,竟然活活將兩人餓死,隨後企圖自殺未果,又拿走兩人的身障補助款,潛逃數天後被警方逮捕。
幾年前基隆也有一對水電工夫婦,將中風老母送進安養院兩年後,因負擔不起養護費用,而接回自行照顧,結果當媳婦幫婆婆洗澡時,因婆婆掙扎反抗,媳婦一氣之下,竟不慎將婆婆打死。
事發以後,媒體總將殺死親人的家庭照顧者形容為「逆子」、「惡媳」,好像這些人都是大壞蛋,其實他們幾乎都沒有前科、沒有家暴傾向,只因被照顧責任壓垮而出此下策。也就是說,如果能有人幫他們扛起照顧重擔,很可能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人倫悲劇。誰來幫忙家庭照顧者扛起照顧重擔?當然是國家。
就好像三十年或更早以前,不少台灣窮人因沒錢看病開刀,只能等死一樣,現在台灣社會也有不少沒錢負擔養護費用的家屬,只能咬緊牙根扛起照顧失智失能老人家的責任,直到自己心力交瘁。台灣在二十多年前開辦了健保,讓國家提供所有國民基本醫療所需,從此消弭醫療悲歌,同理,接下來台灣該做的,就是讓長照社會化,由所有國民一起來相互照顧,才能減少長照悲歌的出現。
這道理很多人都懂,何以至今台灣的公共長照,包括「長照2.0」,都沒有把安養院的全日照顧,完整納入長照給付範圍?原因在於台灣社會對於安養院存在著根深蒂固的迷思,讓安養院沾染揮之不去的汙名,以至於老人家不愛去、家屬捨不得,而政府也不支持。一年多前,桃園甚至有一位從醫事學校剛畢業的女生,得知她失智的祖母要被送往安養院,羞愧得將祖母砍死後自殺,令人唏噓不已。
其實安養院辦得好不好,端看一個國家有沒有投入夠多夠好的公共長照資源。如果像台灣這樣,全由家屬自費,那麼安養院為了市場規模與成本考量,當然只能因陋就簡。在2000年以前,日本也跟台灣一樣,安養院被視為人間煉獄,老人家或家屬非不得已絕不踏入,然而2000年施行長照保險以後,十幾年下來情況大為改觀。現在的日本安養院,不再像以前一樣靠著約束、灌食、灌鎮靜藥、包尿布、集體沖澡,把老人家當成假人一樣推來送去,而是在食衣住行各方面提供個別化、有尊嚴的照顧。
比如,在台灣,如果老人家咀嚼與吞嚥緩慢,或胃口不佳,安養院的做法,通常就是讓老人家吃攪成稀泥的伙食,甚至直接給予餵食,但在日本,會使用形狀與顏色五花八門的餐具,盛著魚、肉形狀的布丁,刺激老人家的食慾,鼓勵他們自己進食。這樣的照顧技巧與用心,恐怕連家屬都辦不到。
所以說安養院絕非只是隔離老人家的地方,而是可以變成長照樂園,讓失智失能老人家有尊嚴走完人生最後旅程。這是台灣社會必須破除的第一個迷思。當然,前提是必須投入充足長照財源。以日本來說,長照經費是健保的五分之一,遠超過台灣的「長照2.0」。
第二個迷思是,歐美長照只做居家服務、日間照顧這類社區長照,不做機構照顧,因此台灣也不必將安養院納入長照。其實先進的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包括北歐在內,公共長照資源約有三到五成花在安養院,絕無排除機構照顧的做法。瑞典等國更首創團體家屋,也就是九人以下、個別房的家庭式照顧,就設在社區當中,讓老人家不必離鄉背井。團體家屋後來被日本應用在失智症照顧,目前已設立超過兩萬家。
第三個迷思是安養院納入長照以後,家屬將競相把老人家送進去,導致安養院暴增,耗費更多長照資源。這點是多慮,因為老人家能否進住安養院,得由一個官方組織的長照需求評估委員會把關,而非任由家屬選擇。此外,老人家也需部分負擔費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第四個迷思是如果長照財源還不夠大,應先做社區長照,以後再做機構長照。這樣的思維同樣來自「送安養院等於遺棄老人家」這類誤解,其實有些重度失智失能老人家,需要特殊軟硬體與照顧技巧,才能妥善照顧,如果硬讓他們留在家中照顧,只會事倍功半,浪費長照資源。現行「長照2.0」就有這樣的問題。韓國的人口老化與長照需求跟台灣類似,長照財源規模跟「長照2.0」也相近,但人家卻把一半的資源用來做機構照顧,跟台灣相反。
總之,完整的長照體系包括居家、日間與機構照顧,不能把安養院排除在外。安養院納入長照給付,提升照顧品質,讓老人家安心入住,家屬放心託付,才是成功的長照。
精神科醫師,《壹週刊》、《國語日報》、《女人變有錢》專欄作者
看透台灣—沈政男的時事M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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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生,台中市人,台大醫學系畢業,精神科醫師,曾獲時報文學獎、林榮三文學獎,現任《壹週刊》、《國語日報》、《女人變有錢》專欄作者,擅長以多重視角評論時事,剖析台灣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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