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如何申請?何時撥款?補助金額與申請方式總整理

113年度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及兒少安置等機構,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即可申請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是什麼?
申請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須符合哪些條件?
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期限
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額度
如何申請?須檢附什麼資料?
提出申請後多久可查詢審查結果?何時撥款?
已領有其他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還可以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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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緩解中、重度失能者使用機構式服務之家庭經濟負荷,衛生福利部推動「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符合資格者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113年度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第2階段至3月3日截止。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如何申請?補助何時發放?一文整理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懶人包。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是什麼?
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是為減輕被照護者或其家屬之經濟壓力,針對「使用住宿式照顧機構者」,政府提供的補助方案。據衛福部長照專區資料說明,本補助方案自108年起辦理,針對入住指定7類機構且所得稅額未達20%之住民,依照「稅率級距」給予補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6萬元。自112年(2023年)起,調增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針對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之住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
*長照需要等級是指依照「失能/失智程度」由輕至重分為1~8級,第1級沒有給付額度,第2~8級按等級給付不同的額度。經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定長照失能等級2~8級,依據個案管理員擬訂照顧計畫,提供四大給付,包含: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喘息服務。
申請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須符合哪些條件?
113年度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及兒少安置等機構,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即可申請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
據衛福部長照專區資料說明,欲申請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機構住民應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
申請條件1:入住之機構類型
使用機構者入住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包含:
- 一般護理之家
- 精神護理之家
- 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限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
- 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提供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申請條件2:入住天數
當年度(自113年(2024年)1月1日起至113年(2024年)12月31日止)實際入住機構天數累計達180天(含)以上。另外,機構喘息服務 (領有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補助)期間不列計入住天數、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按月計算補助。
*機構喘息服務是指個案至住宿式長照機構接受短暫照顧、停留,由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二十四小時之照顧,服務內容包含護理照護、協助沐浴、進食、服藥、活動安排及相關服務。
申請條件3:身份資格(擇一)
- 長照需要評估第4級(含)以上
- 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含)以上
- 未經評估或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未達第4級之既有住民(既有住民係指112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者)
▲申請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資格條件。(圖/翻攝自 「衛生福利部」臉書粉專)
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期限
113年度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申請期限採兩階段受理。第一階申請時間為自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申請時間已過);第二階段申請時間為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1日止。
另外,第二階段申請受理期限原訂至今(2025)年3月1日止,因適逢2月28日國定假日及週末,桃園市、高雄市、台中市、花蓮縣等縣市113年度補助申請期限順延至114年3月3日止。*各縣市申請期限請洽詢各縣市服務窗口
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額度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自112年取消排富規定及依稅率級距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而是依照「補助條件」給予6萬元或12萬元定額補助。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金額採補助年度1次性、定額發給,擇一資格、擇一階段領取,補助金額如下:
補助資格 | 長照需要等級 | 補助計算期間入住天數 | 補助金額 |
中、重度失能 | 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 | 累計達180天(含)以上 | 12萬元 |
既有住民 | 1.未經評估 2.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未達4級 | 延續且累計達180天(含)以上 | 6萬元 |
另外,身份符合前述申請資格(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含)以上),但當年度累計入住天數未達180天者,將於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中逐月檢核登錄每月入住天數。針對住滿二分之一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十二分之一,1萬元或5千元。
而為保障既有住民的權益,既有住民如於111年12月31日(含)前已入住服務機構,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經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且累計住滿180天者,當年度仍予6萬元補助。若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則於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5,000元)。
如何申請?須檢附什麼資料?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欲申請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須由住民本人或與服務機構簽約人遞交申請。
申請窗口:向113年度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檢附文件:
- 申請書乙份(申請書下載)
- 使用服務機構者的身份證件、申請人(若為與機構簽約者)的身份證件
- 入住機構切契約書(書面上需有記載入住機構、住民、簽約人、入住期間、簽約日期等相關資訊)
- 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
- 申請人(或使用機構者)本人存摺影本
提出申請後多久可查詢審查結果?何時撥款?
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後,原則於1個月內依「補助原則」完成初審,審核通過後,各縣市政府將於審查完成2週內儘速撥款;若不符合補助條件者,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為未通過及原因。可使用「健保卡」至指定網頁查詢申請進度。進度查詢網址:https://cloudicweb.nhi.gov.tw/weblongcare/system/login.aspx
另外,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何時撥款是許多申請者關注的點。根據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資料指出,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第一階段申請,預計114年2月份撥款;於第二階段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1日遞交申請,預計114年4月30日前撥款。


▲查詢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受理進度。(圖/翻攝自「衛生福利部」臉書粉專)


▲查詢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受理進度。(圖/翻攝自「衛生福利部」臉書粉專)
已領有其他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還可以申請嗎?
不可以。根據衛福部長照專區資料指出,本年度曾經或已經領有以下補助者,無法申請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原則上不開放改擇優領取此補助,除非經地方症狀審認確實有經濟困難須改擇定,才能依照地方政府認定結果辦理。
- 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第2條規定領取補助者。
- 領有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費補助者。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兒童及少年,經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且家長未付費者。
- 輔導會所屬榮民之家之安養床、失能養護床公費及失智養護床公費使用者。
- 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附設護理之家收住之公務預算補助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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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勻熙
核稿編輯:曾耀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