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們注意!「這4類動物」5/1起全面禁養,舊飼主未登記最高罰25萬

農業部公告,自今(115)年5月1日起,將正式禁止一般家庭飼養部分「高度危險動物」,並設立過渡機制,讓既有飼主完成登記後,才能合法續養。(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一、5/1起新制上路,4類高危險動物禁止家庭飼養
二、既有飼主有過渡期,完成登記可續養至終老
三、未登記仍飼養或繁殖,最高可罰25萬元
目前已有部分飼主完成登記
常見問題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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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115年5月1日起,禁止家庭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高危險動物
- 既有飼主須於116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並經查核,才能合法續養至終老
- 逾期未登記仍飼養或繁殖,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鍰
近年「特殊寵物」風氣興起,從浣熊到蛇類,越來越多人嘗試飼養少見動物。不過,這類動物潛藏的風險,也讓管理逐步收緊。
農業部公告,自今(115)年5月1日起,將正式禁止一般家庭飼養部分「高度危險動物」,並設立過渡機制,讓既有飼主完成登記後,才能合法續養。這項新制不只關乎飼主權益,也與公共安全與動物福利密切相關。
一、5/1起新制上路,4類高危險動物禁止家庭飼養
農業部於115年3月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並將於115年5月1日正式生效。
新制明定,一般家庭不得再飼養以下高度危險動物:
- 浣熊
- 河口鱷
- 蝮蛇科動物
- 蝙蝠蛇科動物
這些動物多具劇毒或高度攻擊性,一旦逸逃或遭棄養,可能對周遭環境與民眾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因此納入禁止範圍。
二、既有飼主有過渡期,完成登記可續養至終老
針對新制上路前已飼養上述動物的民眾,農業部設有過渡機制。
飼主須於116年4月30日前,至「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禁養動物登記系統」完成登記。
後續將由動物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派員進行現場查核,確認飼養狀況。
完成登記並經備查後,可合法續養該動物至終老。
三、未登記仍飼養或繁殖,最高可罰25萬元
若既有飼主未在期限內完成登記,仍持續飼養或進行繁殖,將違反相關規定。
依規定,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也就是說,新制並非全面立即取締,而是透過「登記+查核」機制,逐步納入管理。
目前已有部分飼主完成登記
農業部統計,截至115年4月20日,已完成登記的動物數量為:
- 浣熊:83隻
- 河口鱷:23隻
- 蝙蝠蛇科:5隻
- 蝮蛇科:5隻
主管機關也提醒,尚未完成登記的飼主,應把握期限,儘早辦理,以確保飼養合法性。
常見問題FAQ
Q1:什麼時候開始不能養?
115年5月1日起,禁止新飼養上述高危險動物。
Q2:已經養的人一定要送走嗎?
不用,但必須在116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才能合法續養。
Q3:哪些動物被列入禁養名單?
目前包含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動物及蝙蝠蛇科動物等具攻擊性或高風險物種。
參考資料:農業部
責任編輯:曾耀儀
核稿編輯:林勻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