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要去看醫生嗎?
誰說過期的藥不能吃?四個你不可不知的居家保健常識
現代人經常有種身體不舒服的感覺,感覺好像病了,有活力低落、身體功能減退的情形,但臨床上卻找不出病因,主要是因為大多數人都處在「亞健康」狀態。這是指身體介於健康和疾病之間的一種生理狀態。「亞健康」的徵兆主要是出現明顯身心不適的現象,但身體卻沒有結構和代謝的異常。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具有一種或多種症狀,則表示已處於亞健康狀態,身心和內分泌正處健康與疾病之間,這時候,應該有些預防措施,免得拖成大病。
美國、英國、日本等先進國家民眾,大多具備基本的醫藥常識素養,養生保健議題在報章、雜誌、電視等傳播媒體也大受重視和歡迎,就連企業高級主管,也手邊不離保健書,紛紛強調養生就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因此民眾的身體狀況通常都較其他國家良好。
近年來,台灣民眾也越來越重視健康觀念,因此民眾常主動了解醫療常識。本書以生活化議題入門、圖文並茂,涵蓋範圍廣泛,提供實用的醫學常識,並導正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
一、飯後不宜馬上吃藥
醫囑「飯後服用」的藥物,飯後馬上服用是錯誤的。「飯後」是指用餐後三十分鐘,「飯前」則是指用餐前三十分鐘。
在餐廳裡,常可以見到客人吃完飯後立即向服務生要水吃藥。大部分的藥品是在飯後服用,但是用餐後馬上吃藥卻是錯誤的。藥袋上指示「飯後」服用的藥,要在吃完飯大約三十分鐘後服用才是正確的。
如果飯後馬上吃藥,藥物會與胃中沒有消化的食物混合成糊狀,被送入小腸。使得本來應該由胃吸收的藥,卻無法被胃吸收。
飯後三十分鐘左右,大部分的食物都已消化完畢,可以避免藥物受到食物的成分及為了消化食物而分泌的胃酸所影響。換言之,這時的胃才是容易吸收藥物的環境。而且,胃部的血液量增加,也會讓藥物的成分容易隨著血液一起運送。
若是「飯前」服用的藥,最好在用餐前三十分鐘服用,例如止吐劑、食欲促進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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