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的辭職信》我不做飯,老公小孩也不會餓死!一位主婦決定「放自己一年假」的告白:在婚姻裡,我選擇不當媳婦
編按:我以為努力當個好妻子、媽媽、媳婦婚姻就會幸福,於是把自己的感受埋在深處,盡力配合婆家,但我和丈夫的距離卻越來越遠,也失去了孩子的尊重和快樂。反正沒麼好失去的了,我鼓起勇氣對公婆交出了媳婦辭職信想不到,奇蹟開始一一出現……
從公婆家樓下的公寓搬出來,也交出媳婦辭職信後,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過「主婦休息年」。一般來說教授或神職人員在工作6到7年之後,就可以獲得1年的帶薪休假。法律又沒有規定,只有教授或神職人員才可以享受這種福利,作為主婦我也想要有休息年。我的主婦生涯超過20年以上,其間完全沒有休息過,應該具有可以休息1年的資格。
我在這1年中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不做飯」。正好兒子去當兵,上大學的女兒因為忙碌的課程,幾乎很少在家吃飯。因此,我即使不做飯,也沒有什麼負擔。
之前,我因為參加旅行或研討會,跟先生說會不在家時,他第一個反應都是:「那誰做飯呢?」每次我需要外出,最先困擾我的就是做飯這件事情。結婚之後,我最大的壓力也來自於,必須準時做飯的灰姑娘時間。公婆每天吃飯的時間是早餐8點,午餐12點和晚餐6點。即使我們後來沒有跟公婆同住,還是無法擺脫一到下午5點就要準備做飯這件事。
為了活下去,吃飯當然是很重要的事。但把這件事情只交給一個人做,而且要求非做不可,這就是看不到的強迫和暴力。我真的很想停止每天都需要做飯這件事。並不是因為要花很多精神和時間,也不是因為這是很困難的事情,而是這是「一定要做」的,我才不想做。也就是說,我想放下做飯這件不得不背的行李。
我跟自己說:「我不做飯的話,又不會怎樣」、「不做是可以的,沒問題」。
於是有一天,我向先生提議:
「我打算1年不做飯。」
「那我們是要挨餓嗎?」
「不,不用挨餓,買來吃就可以了。」
「每天?」
「嗯,每天。」我接著說,「我雖然說1年,但可能更長,也可能會縮短。等我想要做的時候,才會去做,我再也不要做不得不做的飯了。」
於是,我跟先生開始去外面的餐廳吃晚餐。他下班回到公寓樓下後,我們就會一起去找餐廳。一開始,我們選擇先生愛吃的豬血腸湯飯、馬鈴薯排骨湯、鰍魚湯、解酒湯等。這些都不是我喜歡吃的餐點,但是一想到可以不用做飯,除了補身湯〈也就是狗肉湯〉之外,我都覺得沒關係。而且慢慢的也都覺得這些食物也還不錯。在餐廳吃飯時,我常常看到獨自吃飯的男人。
等我們吃膩了社區附近的食物,慢慢開始擴大範圍和菜單。有時候也會用炸雞和啤酒代替晚餐,或是吃紫菜包飯、泡麵、炸醬麵、糖醋肉、漢堡、披薩、豬排、義大利麵、辣炒年糕等各式各樣的食物。
我第一次感覺,自己終於擺脫了做飯這件事情。之前偶爾不做飯的日子就像是主婦的假日,如今可以每天不用做飯,真的像在做夢。過去的我總認為,要是主婦不做飯,世界不知道會變成怎樣,或是會受到很大的報應。可是,當我1年不做飯後,天沒有塌下來,也沒有受到任何報應。「原來是可以這樣的」我心想。
我被「主婦一定要那樣做」的想法束縛住的時候,只要一沒有這麼做,強大的罪惡感就會如同即將遭受天譴或觸犯大忌般襲來。「原來主婦也可以不用做飯。」體會到這件事情,讓我感到自由和愉快。「不管是什麼事情,都是我想做的時候才做。」這句話讓我的內心感到無比的平和。
主婦休息年中,第2個我想做的事情是:「每天睡到自然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