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病、口罩令鬆綁,最新防疫重點一次看!4/17起搭車不用戴口罩,只剩2場所要戴

良醫劃重點良醫劃重點 撰文者: 林勻熙 整理2023-04-12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因考量群體免疫保護力提升、變異株疫情威脅不大、民眾仍會自主戴口罩,加上大多數國家/地區已不再規定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自主戴口罩,如新加坡於今年2/13改為僅醫療院所須戴口罩、日本於今年3/13改為全面取消室內外口罩令、韓國則於今年3/20改為僅醫療院所須戴口罩。若國內疫情持續穩定,將於4月17日起放寬大眾運輸口罩令,4月10日起,住院病人及陪病者也取消無症狀篩檢規定。防疫新制4大重點如下:

1.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鬆綁

現行相關篩檢措施為:
●新住院病人及陪病者,需於入院當日篩檢。。
●急診留觀達24小時(含)以上之病人及陪病者,得進行1次篩檢。
●住院病人於住院期間,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及實務需求,於病人住院後3-5天、定期每周、需執行侵入性處置或手術前、其他經醫師評估有需要等情形進行篩檢。

4/10起調整為:
●取消上述之篩檢措施。
●調整為針對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肺炎、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症狀者,由醫師評估進行採檢。
●如經醫師評估仍有必要執行篩檢時(如:入院篩檢或群聚事件),得使用家用快篩。

4/10起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鬆綁。

2. 2場所仍須全程戴口罩

醫療照護機構及救護車等指定場所貨運據知室內空間,仍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詳細地點如下:

醫療機構如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如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或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如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顧福利機構如住宿試長趙機構和團體家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如安置教養機構;住宿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救護車

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可於上列指定場所或運具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

3. 特殊情形建議配戴口罩

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4.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5.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皆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4月17日起放寬大眾運輸口罩令

4.單株抗體適用對象擴大

指揮中心宣布,單株抗體的用藥條件擴大適用對象範圍,原6個月內無感染SARS-CoV-2縮短為3個月內。第一為需積極治療之惡性腫瘤患者(原為血液腫瘤,現擴大至所有惡性腫瘤);第二為具重大傷病卡之器官移植病患(包括寫意幹細胞移植);第三則為具重大傷病卡之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患者。

單株抗體適用對象擴大。

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尚無六個月追加預防性單株抗體之實證資料,且SARS-CoV-2變異株變化快速,暫不接受每六個月須追加建議。以上擴大適用對象範圍,將從指揮中心正式函請地方政府衛生局轉之醫療院所實施後一個月,視病毒變異株流行情形與使用效益,再招開專家會議評估是否需要調整。

資料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責任編輯:林勻熙
核稿編輯:陳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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