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育嬰假」也有錢可領!生育13大福利懶人包,勞工爸媽千萬別錯過

撰文者: 武美齡2015-11-25

每日在外辛苦打拚的爸媽們,除了工作勞力,照顧子女更是勞心,在養育的這條路上,勞動部規畫了生育13大福利懶人包,爸媽們千萬別錯過,包括勞工爸媽可向公司申請調整或減少工作時間,而產檢、安胎、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怎麼請?生產、養育新生兒又有哪些補助可申請? 

【懷孕】 

1.媽媽產檢假
懷孕的媽媽可享有薪產檢假5日。 

2.媽媽安胎休養
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的媽咪,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 

3.妊娠期間可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
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可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4.保障懷孕期間之工作權
公司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女性若遇到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需求,必須離職或留職停薪,也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生產】 

5.媽媽產假
一般孕媽咪產假8星期,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產假4星期;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產假1星期;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產假5日。 

6.爸爸陪產假
有薪陪產假5日。(編按:必須在生產的前後合計15日期間內,選其中5天請假) 

7.產婦勞工保險生育給付
生育補助自於103年5月30日,由原先1個月提高為2個月薪資,且雙生以上者依比例增給。 

【產後】 

8. 父母家庭照顧假
如遇到家庭成員要打預防針,或生病、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父母雙方都可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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