餅乾「過期」一天就要丟掉不能吃嗎?食科專家的答案是...
之前介紹了食品包裝標示有效日期的重要性,同時也剖析了該期限與安全未必有一定的關聯性。以市售的包裝食鹽為例,有效日期一般三到五年,站在法規的立場,這些產品一旦過期,丟棄也實在是無可厚非。
坊間不少鹽類產品在行銷上都愛用遠古、萬年等字眼,而事實上,這些海鹽也的確是從遠古就存在的海水蒸發而成,只是不斷在循環再生,如此說來,這樣產品豈不是早就「過期」?現實生活中類似的矛盾實在不少。
有別於我國的管理方式,除了嬰兒配方食品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並沒有強制要求業者在食品包裝上標示日期標籤(date-labeling),基本上由業者自行決定標示與否,嬰兒的配方食品必須標明use-by (此日期前食用)的日期,目的只是為了營養含量無太大變化。
有些州也會對部分食品要求標示日期,但不少地方連標示都不需要,若業者主動標示的話,標示也沒有統一的系統,一般常見的有sell-by(出售截止日期),是指商店可將產品展示販售的期限,而best if used by(此日期前使用最佳)或use-by則是提醒消費者產品能維持最佳品質或風味的日期,意思上有點類似日本常用的賞味期限。
參考美國農業部(USDA)一些向民眾宣導日期標籤的食品安全資訊,可以看到這些官方的內容相對理智,像是強調best if used by及use-by只是與品質有關,並非安全的指標。比較特別的是,宣導資訊中也會向民眾清楚解說,許多不易變壞的產品(如:餅乾、罐頭),只要在家中能妥善存放,並不會因為超過包裝上建議的日期,就會在品質、衛生與安全上出現明顯的變化,甚至更在官方的教育網頁公開說明,冷凍和冷藏可延長食物的保存,就算是一些容易腐壞的食品(如:肉品),若能妥善的以冷凍(frozen)低溫保存,有效避免微生物的問題,這些一直維持凍結的食品在安全上並無一定的期限(safe indefinitely)。
乍看之下,這些訊息似乎並無提醒民眾注意食品的安全,但事實上,背後是希望消費者能透過科學、理性的角度,了解只要有適當的冷凍處理或保存環境,食物是可以長期保存,且品質能夠長時間的停留在原點,讓民眾能理智看待包裝上的日期,不必只要看到過期就以為食物一定有問題,將之丟棄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其實,只要保存條件良好,多數食品經長期存放都是安全的,影響最明顯的往往只是風味上的問題。很多人會習慣將食鹽或陳年普洱茶拆封後,倒進罐子中慢慢使用,只要顏色、風味和外觀不變,又有多少人有想過期與否的問題呢!
國際上對這些保存日期其實也有不少異議,根據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及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近年的資料,在美國估計有40%的食品是未被食用就遭丟棄,當中很多是由於消費者誤解各類日期標籤的含意,擔心過期會引起食物中毒,而把仍可食用的食物丟棄。
在歐洲,誤解標籤也造成超市貨架上有多達30~50%的食品遭到浪費,歐盟(EU)近年有成員國正在倡議對一些有較長保存期(shelf life)的食品,應豁免使用best before (最佳食用日期)等日期標籤,以及提高消費者對保存日期的了解,藉此降低因誤解食物不能食用而衍生的食物浪費(food waste)。
也許,業界可以在原料、配方、包裝和製程等持續努力,包裝印上合適的保存方法,讓產品的衛生與品質能維持更久,擁有更合理或更長的保存期,就像目前某些高粱烈酒就有標示無限期。坦白說,並非美國在日期標示上較沒有限制,其他地方也應如法炮製,畢竟各地民情、環境條件皆有不同,但是否應把賞味期限視作有效日期未來值得討論。
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透過科學、理性的角度了解只要有適當的冷凍處理或保存環境,食物品質能夠長時間的停留在原點,消費者應能理智看待包裝上的日期,不必只要看到過期就以為食物一定有問題,將之丟棄而造成不必要浪費。
中興大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學系榮譽特聘教授,香港中文大學生物學博士,德州農工大學食品加工碩士。《星洲日報》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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