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創作:健談
專家諮詢: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資深藥師 葉爵榮藥師
妊娠糖尿病的症狀,會隨寶寶成長而日益明顯。診斷妊娠糖尿病是產檢的必要項目之一,只要在孕期第24~28週至產檢醫院進行口服葡萄糖水負荷試驗即可得知。
初步篩檢:
將50公克葡萄糖溶於少量水中喝下,喝完一小時再抽血檢驗血糖濃度。注意,檢查前無須禁食,喝下糖水後至抽血前不可再進食或飲水。若抽血結果血糖值高於135mg/dl,建議進一步檢查以確立診斷。
二次篩檢:
檢查前一天,從午夜12時起開始禁止飲食、飲水,至少空腹八小時。檢查當日空腹時先抽血一次,飲用完100公克葡萄糖後,間隔一小時、二小時、三小時各抽一次血,期間不可再飲食或飲水。若4次抽血結果中有2次高於標準值,即可確診為妊娠糖尿病。
二次篩檢檢測標準:
空腹時,血糖不超過105mg/dl
一小時,血糖不超過190mg/dl
二小時,血糖不超過165mg/dl
三小時,血糖不超過145mg/dl
妊娠糖尿病相關問題,建議諮詢「婦產科、新陳代謝科、內分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