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70%三度灼傷,臉毀容、四肢僅存右手》我恨這個奇蹟:為什麼要讓像怪物的我活下來?
一場車禍,我成了獨臂少女
96年7月10日晚間9點多,臺中市進化北路上一輛機車三貼飆速,疑似因過彎壓車不慎打滑,車身瞬間起火燃燒。駕駛人由於酒駕心虛,見狀後馬上逃逸。同車的後座女子被彈飛數公尺,僅受輕傷。曲身於腳踏板的莊姓女子,因撞擊力道猛烈,瞬間昏迷,置身火海之中……。莊姓女子歷經一次又一次的截肢手術,才得以保住性命。心跳曾一度停止的她,兩個月後,奇蹟似的甦醒。
關於我車禍當時的報導,各家媒體差不多都是這樣描述的。等我奇蹟般清醒過來時,已是事故發生後的兩個多月了。
仍處於半昏半醒間的我,不斷產生幻覺,我不確定自己身處何處。有一天突然間,我聽到有人用嚴肅的口吻,告訴我:「妳發生車禍了,這裡是醫院。」
這剎那,我真的比較清醒了。
我感覺到:所有的人都怪怪的,包括我自己。我想說話,卻發不出聲音(我的嘴裡插著管子)。我想起身,卻渾身無力。每天來探望我的親友,都戴著口罩、穿著隔離衣、戴著隔離帽。從他們的眼神裡,我讀到的是沉重與不安,每個人都在搖頭,嘆氣,頻頻拭淚。
奇怪了,我的甦醒不該歡喜嗎。為什麼大家看起來沒有一絲喜悅。雖然,我「全身」痛得不得了,但還是活得好好的嘛,大家未免太難過了吧。這時,我沒來的及意識到「代誌」這麼大條。我甚至不曉得,我已經跟以前不一樣了。
本來以為,我只是被燒得太嚴重,等到傷口癒合、身體復原後,還是可以跟「以前」一樣,回到家裡、回到學校、回到家人和朋友的身邊,回到那個轟轟烈烈的青春歲月。
在某次的換藥過程中,護士阿姨示意要我把雙腳向上抬。而當我抬起雙腳時,才驚覺到我的「兩隻腳」都不見了!
接下來,護士阿姨示意我來個翻身的動作。不會吧,我的「左手」......,也不見了!
My God !誰可以告訴我!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心中的驚嘆號數以萬計,原來事情的發展,並不如我想像的樂觀。我用僅存的右手,無助地對著護士比著「沒有」的手勢。
我忍住眼淚,直到換藥結束,我才偷偷地流淚。我哭了好久好久,大概是我車禍復原期間,眼淚流得最多的一次。我的心好痛好痛,那種痛,已經遠遠超越身體上的痛了。
死去活來的慢慢復健路(照片提供:原水出版社)
失去雙腳和左手的事實,毫不留情衝擊我的思緒,我明明能感覺到三肢是連在我身上的,我能活動指頭,也能感覺到痛啊。真想馬上揉揉眼睛,搞不好是我眼花了;或者拍打一下臉頰,用力把自己打醒。諷刺的是,我連這樣輕而易舉的動作都做不來。
沒想到這一場車禍,竟然讓我一覺醒來「大變身」,除了全身超過70%的重度燒傷,還失去了雙腳及左手,整個身體布滿鮮紅色的傷口,要說是「體無完膚」也不為過。
從沒想過,我會成為意外事故的主角,更從沒想過,我會因為一場車禍而改變人生。
雖然,我很痛苦難過,但我卻盡量隱忍,我不敢讓家人知道我的心情。我總是等到所有人都不在病房時,才獨自痛哭。我才14歲耶,人生還這麼長的路,失去雙腳的我,到底要怎麼「走」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