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融的冰淇淋、沒香蕉的香蕉牛奶...那些比黑心食品更可怕的「灰心食品」
「哇塞!你也太幸福了吧!」
「是呀,老婆說吃外頭的便當實在讓人很不安心,所以就決定自己做飯,好歹曉得食材的來歷。」小方道:「不過,誰又料想得到,原來連買回家的油都是假的。」
在一旁用餐的阿娥姐忿忿地道:「講到這個就有氣,從前我也都覺得自己煮比較有保障,天曉得,不管有什麼認證、標章,搞到最後統統都是黑心貨。再這樣下去大家可能就要自己種菜,自己榨油囉。」眾人紛紛感嘆,卻也不得不囫囫圇圇地把自個兒的飯盒吃進肚子裡。
雖然大家都期待黑心商品能夠就此絕跡,但是恐怕無法如願,因為黑心商品的歷史悠久,差不多已是人類文明的一部分了。
西元二世紀,漢代的《二年律令》裡規定:「諸食脯肉,脯肉毒殺、傷、病人者,亟盡孰燔其餘。其縣官脯肉也,亦燔之。當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與盜同法。」文中的「燔」,即焚燒。意思就是說若肉品使人致病就要燒毀,假使不燒毀便須追究刑責,希望可以藉此杜絕不良肉品在市面上流通。會出現這樣的律令,該是為了因應日益猖獗的黑心肉品。
到了西元七世紀唐代的《唐律疏議》亦規定,「脯肉有毒,曾經病人,有餘者速焚之,違者杖九十;若故與人食並出賣,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絞。」律法中用杖刑對付持有不良肉品的人,若蓄意將不良肉品出售,使人致病,處徒刑一年,若致人於死,則處以絞刑,相當嚴厲。
黑心食品當然不會只出現在中國,西元九世紀,神聖羅馬帝國的查理曼大帝頒布了針對假葡萄酒的法令,因為從古希臘時代開始,商人們便會不擇手段地製造假酒,除了加水稀釋之外,還會加入石灰、樹脂、明礬,甚至是讓葡萄酒變得甜美,卻可以致命的鉛。
不只有假酒,黑心食品幾乎是無所不在。尤其在工業革命之後的歐洲,更是大行其道,刻意漂白的麵包、用銅染成綠色的泡菜、用野梅樹葉冒充茶葉、用陶土做成的糖果、摻入罌粟油的橄欖油。奸商將胡椒撒在地上,然後連同灰塵掃起來,就能裝罐當成胡椒粉出售。咖啡、啤酒、肉桂、芥末、火腿、奶油、巧克力等雜貨無一倖免,無良商人賺走了暴利,而無辜民眾失去健康,還可能丟掉性命。
隨著新世界的崛起,這些黑心把戲當然也傳進了美洲,手法亦更上一層樓。由於飲用劣質又受到嚴重汙染的牛乳,導致難以計數的嬰幼兒死亡。在十九世紀末,美國嬰幼兒的死亡率高達三成。經過多年,人們才驚駭地發現,表面上被視為營養品的牛奶,實際上竟是充滿毒物與細菌的危險物品。
雖然各國皆訂下法律試圖阻止猖獗的黑心食品,不過仍無法徹底阻止唯利是圖的奸商。西元十二世紀,宋代的《袁氏世範》有這樣的描述,「以物市于人,敝惡之物,飾為新奇;假偽之物,飾為真實。如絹帛之用膠糊,米麥之增濕潤,肉食之灌以水,藥材之易以他物。巧其言詞,止于求售…」顯然這些都是商販慣用的伎倆。肉食灌水很常見,而穀粒摻水之後會顯得很飽滿,既可增加重量又有好的賣相,不過客人買回去之後,很容易就發芽或是發霉。
明代的《西湖游覽志餘》中對黑心商品也有很生動的描述,「其俗喜作偽,以邀利目前,不顧身後,如酒攙灰,雞塞沙,鵝羊吹氣,魚肉灌水,織作刷油粉。」可見當時上市場買東西很沒有保障,酒可以摻灰,雞可以塞沙,實在是機關重重。
後來朝廷為了取締這些偷雞摸狗的行徑,便規定,「發賣豬羊肉灌水,及米麥等插和沙土貨賣者,比依客商將官鹽插和沙土貨賣者,杖八十。」以嚇阻商販在肉裡注水,或將沙土摻在米麥裡增加重量的詐騙手法。
受惠於科技的進步,或用顯微鏡、或用化學檢驗的方法,人們開始有能力區辨商品的真偽,但很不幸的是,商人們同樣也利用科技研發出加倍以假亂真的黑心貨,黑心的程度與過去相比全然不分軒輊。豬肉灌水的把戲依然盛行,毒澱粉、毒奶粉亦時有所聞,混假油、煉屍油、回收地溝油也早就不是新聞了,連理髮店剪下來的頭髮都有人拿來釀造醬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