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丟馬桶!廢藥年終大掃除4原則
過年大掃除,許多人看到許久不用的物品,就想一鼓作氣地放進垃圾桶,直接丟掉,眼不見為淨,但遇到過期或廢棄藥品,多數人反而不知道該怎麼辦了?藥師提醒民眾千萬別把藥品直接扔進垃圾桶或沖進馬桶,應將藥盒和不同的藥品種類分別處理,以免造成環境污染或遭不當使用。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藥劑科主任廖慧伶表示,最近有不少民眾找藥師諮詢,詢問家中大掃除,發現一些沒有用完的藥品,不知道該留下來備用,還是要丟棄。原則上,應該先把包裝分開,藥袋藥瓶回收,藥品隨一般垃圾焚化銷毀,而較具體的作法可參考以下4原則執行。
原則一、藥品開封太久別再吃。
如果藥品外觀已經變色,就不要再服用,包裝上面的保存期限,是指未開封的狀況,所以如果已經開封一段時間,就別再服用,免得沒治病反而傷身。
原則二、藥品宜進焚化爐銷毀。
藥品經過精煉,純度很高,如果混在廢水處理,容易造成水汙染,破壞環境,所以不能丟到水槽或馬桶沖走,也不能掩埋土中,會造成土讓汙染,最好的方式就是經過焚化爐銷毀。
原則三、廢藥和包裝分別處理。
處理廢藥時,若是瓶裝的藥水,把剩餘藥水倒入袋子,藥瓶用清水沖一下,清洗的水跟藥水倒在一起,不要用的藥品也一起集中裝起來,袋子中可以放入擦手紙,或茶葉渣以吸附藥水避免外露,廢藥和一般垃圾一起丟棄,讓垃圾車送入焚化爐燒毀。藥瓶和藥袋包裝部分做資源回收,減少環境汙染。
原則四、管制性麻醉藥送醫院。
如果剩餘的藥品是管制性麻醉藥品,應該拿回原開藥單位或就近的醫療院所回收,這類藥品價格昂貴,而且有成癮性,藥師會針對藥品狀況,可以使用的登錄回收,不宜使用則列冊銷毀,一方面節省醫藥資源,也避免誤食或外流,造成藥品濫用等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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