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過有人打掃,從小到大我們家馬桶卻總是乾乾淨淨...結婚後,你得面對的殘酷真相
馬桶不是自動清潔的
從小到大我們家的馬桶一直都是乾乾淨淨的,我根本沒想過原來是有人清洗。一直到今天我仍不知道是我媽還是我爸,總之我從未見過任何人刷馬桶。凱洛琳和我結婚後兩個禮拜,我註冊入讀研究所,我們住在學生宿舍,那間公寓很小但乾淨舒適。大約過了三個禮拜,我注意到馬桶有污漬(這時我已知道馬桶需要刷洗才會乾淨,畢竟讀研究所了嘛),我跟凱洛琳講了一下,她說:「是啊,我正在想你什麼時候才要動手把它刷一刷。」「我去刷?」我說:「我以為妳會去刷,我不知道怎麼刷馬桶。」「那好吧,我來教你。」她說。「我們不能買清潔錠什麼的,沖水時就自動沖乾淨?」我問。「那種東西沒有用的,」她回答:「只是浪費錢而已。」
結婚前,我從沒想過有一天我會變成刷馬桶的人。其實呢,到了第二個學期時我已經是高手了,我在一家專業的馬桶清潔公司找到一份兼職工作,我到各公司去清潔廁所。自從受過專業訓練之後,清潔我們那間小公寓的小浴廁,根本輕而易舉。
讓我問你一個私人問題,如果當你結婚以後,你想會由誰來洗你們家廁所?我在婚前輔導時發現,絕大多數男士都認為由太太去,而絕大多數女士都認為由先生去。若沒有接受婚前輔導,絕大多數的伴侶根本不會想到洗廁所這件事,等到婚後三星期才發現,原來馬桶是不會自動清潔的。
誰來做什麼事?
我不是因為過度擔心由誰來刷馬桶,才提出這件事。我所擔心的是你們從來不討論婚後誰來做什麼事,就這樣進入婚姻。此即社會學家所說的「婚姻角色」,角色混淆不清是現代婚姻生活的一大壓力起因。上幾代的婚姻是由丈夫擔任供應者,妻子擔任持家者,對於誰來做什麼事幾乎沒有困惑。不過今日世上大多數年輕妻子都有自己的事業,她們期待丈夫分擔家務。如果你們倆沒有討論而同意由誰來做什麼事,就會在婚後幾個月內發現這是爭執的一大來源。
現代婚姻生活的一大壓力起因是角色混淆不清。
你們討論婚姻角色要考慮幾個要素,首先,你們是在不同的模式下長大的。有一位年輕的妻子說:「我爸總是在每個星期六早上吸地然後洗車,現在我老公卻希望我吸地,又希望我把車開去自動洗車機洗。我不敢相信我竟然嫁給這麼懶惰的男人。」她丈夫說:「我們家是我媽吸地的啊,我可從沒想過老婆竟然會希望由我做那件事。至於洗車,這是效率問題啊,花三塊錢三分鐘就可以把車洗好,我何必每個星期六花兩個小時自己洗車呢?而且每三個月,我們就會花十二塊錢把車子徹底洗乾淨。我不懂她為什麼一直計較這一點。」
她計較是因為在她眼中,他沒有做到一個負責任的丈夫的樣子。她的期待對他來講沒有道理,因為他成長的家庭模式不同。我的婚前輔導課會出一個學習單,我請女方把她父親做的家務事和她母親認為應由父親承擔的責任,全部列出來,我也請男方這樣做。然後我們比對兩張清單,看看他們的父母模式類似或不同。接下來我挑戰兩人深入討論各自對婚姻的期待,是希望跟他們父母的模式類似還是不同?
能否把父母模式對你本身期待的影響給忽略或捨棄掉,是成熟的記號。成熟的伴侶能在婚前就坦誠分享自己對婚姻角色的期待,了解彼此的不同意見,然後協商出一致的作法。
觀念打哪兒來?
對於婚姻角色的看法,第二個考慮因素是你自己對於男性和女性身分的哲理。以你的哲理回答以下問題:「在婚姻關係中男人做些什麼,女人做些什麼?」你受教育的經驗大大影響你怎麼回答這個問題,例如,如果她在唸大學的時候修讀女性主義色彩強烈的教授的課,那麼她對於女性在婚姻關係中做什麼事、不做什麼事,很可能持強烈意見。另一方面,如果她就讀的是保守的基督教大學,那她對於女性在婚姻中的角色,很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他所受的教育和宗教信仰,也會大大影響他對男性和女性在婚姻中角色的看法。若是忽略雙方持有的強烈哲理,或是以為你們的愛情可以勝過那些影響,就太愚昧了。如果你們在婚前都不能協調這些歧見,日後必大大妨礙你們培養「夫妻一體」的能力。
如果他覺得讓朋友知道他洗碗盤會很丟臉,而她覺得洗碗盤是一件很man 的事,那麼洗碗盤這件事就會變成兩人關係上的情緒壓力點。如果她強烈覺得不應該完全讓太太煮飯,可他卻完全不會下廚,那兩人需要在婚前就協調好:要麼她改變她的觀念,要麼他去社區大學報名烹飪課。總之你們對於男性和女性的哲理,會大大影響你們對婚姻角色的期待。
你們各自擅長什麼?
第三個影響因素,就是你們各有不同技能。就拿做飯來講吧,其中一人可能精通採購,知道哪裡買最划算,而另一人可能是想要煮什麼就去買材料,沒考慮太多。你們其中一位可能精通烘培,另一位可能很會烤肉。有一人知道如何拂去傢俱的灰塵,另一人根本看不到有灰塵。可能有一人知道如何修剪灌木、如何庭園造景,另一人卻毫無概念。有一人是電腦通,另一人除了發電子郵件別的都不懂。
我們不需要具備同一套技能,但是務必知道這些不同的才能,並想辦法用來增進你們的關係。一支足球隊有十一名球員,目標相同,但不是全都扮演相同角色。
教練會看哪個球員具備的能力可把某位置的功用發揮得最好,就派那人去擔任那個位置。此原則應該有助於決定婚姻角色。
重要的是知道有這些不同的才能,並想辦法用來增進你們的關係。
喜歡和不喜歡
找出誰來做什麼事的第四個考慮因素是,看各人喜歡和不喜歡做什麼,純粹依據事實。可能她覺得擬預算、記錄收支很輕鬆,而他卻覺得苦不堪言。又或者兩人都具備算術能力、知道如何記帳,但是有一人喜歡做,另一個卻不喜歡。可能他覺得完成吸地的挑戰很爽,而她覺得是酷刑。可能她覺得每個月拿帳單去繳款很愉快,他卻覺得壓力好大。要確定互相都知道喜歡和不喜歡做什麼,這是決定婚姻角色過程中重要的一步。若能各自分配自己喜歡做的事,那是最理想不過,但如果兩人都不喜歡做,顯然必須有一人接下這份不是那麼愉快的責任。然而,考慮對方喜歡和不喜歡做的事,應該是決定誰來做什麼的過程之一。
要確定互相都知道喜歡和不喜歡做什麼,這是決定婚姻角色過程中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