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出爐!誰能居家照護?一人一室?解隔條件是什麼?5大要點一次看!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指揮中心啟動「居家照護管理指引」,擬推動「新台灣模式」,達到「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的目標。
在確診者條件方面,個案年齡必須小於65歲且為無症狀或輕症、無懷孕或洗腎;同住未確診者年齡也必須小於65歲,且無懷孕或洗腎。居家照護期間,若出現喘、悶、意識不清、皮膚發青者,就必須送醫。
輕症居家照護對象為何
・確診者:年齡小於65歲的無症狀或輕症,且無懷孕或洗腎
・同住未確診者:年齡小於65歲,且無懷孕或洗腎
・除因必要的照護或被照護需求,確診者不得與65歲以上、懷孕或洗腎之未確診者同戶隔離
居家環境的條件
・境外移入個案
1.以符合1人1戶條件在宅檢疫期間或期滿前確診者,以1人1戶繼續在宅隔離
2.完成居家檢疫返家後確診者,得適用本土個案之居家環境條件
3.其餘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原則上不適用居家照護
・本土個案
1.確診者:符合1人1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同為確診者得多人1室。倘能每次浴廁使用後均能適當清消,則可於不含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隔離。符合解隔條件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2.同住之未確診者:於同戶其他房間居家隔離,同戶隔離的未確診者原則不超過4人。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的確診日後10天,隔離期間原則第5、10天(如有新增確診個案則改為每3天)進行家用快篩。解隔後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
確診者居家照護管理模式
1.符合居家照護條件的確診者,由地方政府開立電子化隔離通知書,通知在家隔離
2.確診者隔離期間,以電子圍籬進行管制,輔以雙向簡訊進行追蹤關懷
3.由地方政府整合各單位成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進行健康評估、定期關懷及發送快篩試劑,必要時提供血氧機或安排遠距醫療、後送就醫等事宜
隔離期間注意事項
・確診者(參照「COVID-19確診個案注意事項」)
1.觀察自身症狀變化,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立即撥打119、衛生局或1922
2.有其他症狀或醫療諮詢需求,請以手機APP或電話專線聯繫遠距醫療或居家照護醫療團隊評估
・同住的未確診者(則參照「COVID-19接觸者注意事項」及「我該如何照顧家中的COVID-19確診病患」)
1.監測是否出現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相關症狀
2.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儘量和不共用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如需共用衛浴設備,請於每次使用後以稀釋漂白水或酒精水進行清消
3.開窗確保空氣流通。每天以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
4.確診病患若離開個人房間使用浴廁須佩戴口罩。同住者因必要之照顧需求須進入確診者房間或接觸確診者時,雙方均須佩戴口罩,並於照顧確診者前後均需執行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
解隔條件
・確診者(同時符合以下2條件就可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1.有症狀者,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
2.距發病日或採檢日第10天以上之家用快篩陰性,或前述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
・同住之未確診者
距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滿10天,且所有同戶隔離者(含尚未解隔之確診者)快篩均陰性時,同戶隔離之未確診者全數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前述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者,視為陰性符合解隔條件
責任編輯:陳宛欣
核稿編輯:呂宇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