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喜接受死亡!法鼓山方丈:這一生就是要來還前世的願

撰文者: 果東法師2013-12-23

文/果東法師(法鼓山方丈) 圖/法鼓山提供

相信許多人在面對死亡的時候,無論是當事人自身,或是間接面對的親友家屬,都會對「生從何處來,死往何處去」,發起更深刻的思索,這也是近二十年來,從生死學、生命學,乃至生命教育,所以被重視的原因。

我們都承認,人既有出生,便有生命結束的一日。只是一般人習於將新出生的生命,視為人生的起點,而把死亡當成生命之旅的終站;對於啟程,欣慶迎待,對於終點,依依不捨,此乃人之常情。若從佛法的觀點,死亡並非結束,而是另一個開始;生死並非由始至終的一直線,而是相續相生,無始無終。

從佛法來講,人的生命,在這一期生命開始之前,過去已有無數的往昔生;在這一期生命結束之後,未來亦將有不斷繼起的新生命。那也就是說,生命是一個階段、一個階段,一個過程、一個過程,從生到死,從死到生的一生又一生。

在生命長河之中,這一期生命的意義,是為了完成過去生未盡的任務與使命,佛教有個更積極的說法,叫作還願。因為過去生許下承諾,而在這一生,無論面臨各種境界,或者扮演各種角色,正好可以把自己扮演的角色學習扮演好,健全圓滿我們的人格;把面對的各種順逆因緣,當成是修福修慧的資糧。當這一期生命圓滿之時,所累積的福慧資糧,即是下一期新生的開始。

若能認知生死相續相生的事實,就能夠幫助我們消融對於死亡的畏懼。在我過去擔任法鼓山助念團輔導法師期間,經常與臨終病人及其家屬接觸,我發現面對死亡的課題,儘管恐懼、不知所措的情景有之,然而豁達以對的人也不少。比如預立遺言,或是在生前舉行告別式,都是兼具了勇氣與豁達,如此作法,也可使得親人放下不捨,減少遺憾。

站在宗教師的立場,我認為預立遺言及生前告別,最重要的意涵在於表達感恩。預立遺言與預立遺囑稍有不同。預立遺囑,須經由法院公證,始具有法律效力。預立遺言,則是對自己的一生盡責負責,也是心願的表達。內容可包括:生命末期的醫療方式,或是對身後事處理方式進行交代,讓家人有所依循。我們鼓勵大家,能在身心健康的狀態下預立遺言,或者以口述方式,讓家人把自己的想法寫下來。也有的人會在預立遺言中,向家人表達感恩,或給後代子孫勉勵,讓人感覺非常溫馨。


1
2
單頁閱讀
字級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