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公共場合哭鬧不休怎麼辦?兒童精神科醫師:別捨不得餐費,這幾種情況就要帶離現場

良醫讀書會良醫讀書會 撰文者: 吳恩瑛2018-01-02
在現場說明原則,讓孩子邊看邊學

孩子也是群體的一部分,想要在社會中生存下去,就必須學習與其年齡相應的規則和秩序。尤其公共場所內存在許多危險因素,孩子可能因此發生意外。

因此,父母必須儘量時時讓孩子留在自己看得到的範圍內。要是管不動孩子,應盡快帶孩子離開現場。

對於在公共場所不聽話的孩子,父母經常這麼說:「別人都在看你,不覺得丟臉嗎?」不過孩子要到七歲之後,才有能力察覺他人的神色,為他人著想。

最能明確區分他人與我的關係的年齡,則是在青少年期。不過若從幼時就讓孩子學著體諒與顧慮他人,日後孩子較能適度克制自己,避免造成他人困擾的人。

但是,父母如果不能讓孩子徹底了解當下的情況,孩子恐怕會變成對他人眼光過度在意,也過度反應的人。經常有些在小學非常活潑開朗的孩子,升上國中後,卻莫名其妙變得內向害羞,原因可能就在這裡。此外,也有部分青少年過度在意他人,如果看見他人附耳竊竊私語,便以為是在批評自己。對於這個世界如何看待自己,他們顯得過於敏感。

幼兒期的孩子,對於社會目光的敏銳度仍未發展成熟。面對這個時期的孩子,父母不必說:「你再這樣,別人會討厭你!」只要告訴他們生存在社會上最基本的秩序與原則就好。當孩子在公共場所跑跑跳跳的時候,應教導他們:「你看,這裡人很多吧?在這裡跑來跑去,會撞到別人的。所以不可以亂跑亂跳。」或是告訴他們:「這裡有很多人,所以你不可以亂叫。如果你亂叫亂哭,我們就得離開這裡。」當孩子真的放聲大哭時,應立刻帶孩子離開現場。如果下達了指定,卻又無法遵守指令時,父母應該告訴孩子自己會採取的下一步行動,並且徹底 落實。

難道不能用言語好好說服孩子嗎?把孩子帶離現場,會不會太不近人情了?絕對不會的。這個階段的孩子在語言概念上尚未發展成熟,就算聽進耳裡了,有時也不了解話中的含意,或是不懂得將這句話與下一步的行動連結在一起。

因此,孩子不遵守指令時,父母就必須以行動證明。唯有如此,孩子才會明白「原來這麼做是不對的」。

在公共場所中,最重要的教養重點在於告訴孩子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其次,以行動證明。在公共場所下達的指定,只是為了避免影響他人而設定,

並非絕對必要。不過為了孩子的安全,還是應盡可能遵守,因為孩子隨時可能受傷。尤其像大賣場有美食街,許多人推著購物車來來去去,孩子在跑跑跳跳時,可能碰倒陳列的商品。當孩子不受控制地四處奔跑時,父母應立刻將孩子帶離現場,或是牽著孩子的手逛街,或是抱住孩子,切身地教導孩子必須遵守的指令。

因為孩子們不知道在公共場所中該如何自處,這是理所當然的。所以父母必須詳列準則,教導孩子在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哪些禮節。不過教導方式並非以言語,而是透過行為。看見父母在公共場所中顧慮他人、遵守任何規定的模樣,孩子也會跟著學習模仿。在此過程中,自然學到何謂錯誤的行為。而在餐廳用餐時,如果父母經常對送上水杯的服務生說聲「謝謝」,孩子日後拿到水杯時,自然也會道謝。如果父母怒氣沖沖,抱怨「為什麼只有我們的菜還沒上來?隔壁桌比我們還晚來耶!」孩子也會有樣學樣。父母在餐廳、地鐵或電梯中大聲講電話,孩子以後也會這麼做。相反地,如果父母接起電話說:「現在沒辦法講電話,請稍待一會兒我再回電給您。」孩子將會學到在公共場所中,應考量他人感受而降低音量。比起邊聽邊學,邊看邊學的效果更強。

不論別人怎麼想,都是原則至上

有時父母在家會明確教育孩子何謂對錯,但是到了外面,卻可能出現違背原則的行為。如此一來,孩子便可能刻意在外做出不被允許的行為,因為他們抓住了父母的弱點。如果孩子平時與父母關係不佳,或是父母在家經常大發雷霆,那麼孩子就會產生報復的心理。

大多父母都是恪守禮儀規範,在外極度討厭帶給他人困擾的人。所以當孩子在公共場所吵鬧時,他們會感到相當抱歉與愧疚,一時不知該如何是好。於是為了盡快息事寧人,會隨口答應孩子的要求。孩子當然不會錯過這樣的機會。

「我在外面這麼做的話,媽媽一定會覺得很丟臉、坐立不安,最後答應我的願望。」

想要避免這樣的後果,無論在任何場所、任何情況下,父母都應該遵守一貫的原則。如果孩子在餐廳裡不斷胡鬧,父母即使再怎麼捨不得餐費,也應該告訴孩子:「媽媽已經告訴你好多次了,不可以做出那樣的行為。如果你聽不進去的話,我們現在就回家,就不能在這裡享用好吃的東西了。」說完話立刻起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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