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身浸泡屎尿、背部發膿長蛆...醫師簡立建:台灣健保世界第一,竟花錢補助「人間極刑」
除了死刑,人生最重的刑罰是什麼?
無期徒刑?把你關在一個小小的牢房裡直到死去,永遠沒有讓你有出獄的可能,那樣日復一日的折磨。就算你有自由的心志,你連走出去到院子裡,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氣,看看燦爛的陽光都不可能。在這種終身監禁得刑罰裡,時間的刻度已經失去意義,你的身、心、靈,深陷在一種永無解脫可能的禁錮裡。
這樣無止境的折磨,對有些人可能比死還痛苦吧許多生性活潑、熱愛自由的人被關在一個小房間裡,永遠失去對生活的自主權,沒辦法做你想做的的事,很多人可能就選擇在牢裡自殺了吧 !因為這樣的刑罰的確比死刑還痛苦,死了就一了百了,但這不是「好死不如賴活著」,而是無止盡的綑綁著你的肢體與靈魂,這比死還不如吧!? 而且只有一種結局是,你被關在牢裡到死前最後一刻。
在這波疫情期間,一些人飽受了限制出門之苦。但是在家裡有電視可以看、可以煮點東西吃,閒來無聊可以上網,還可以透過即時通訊用訊息跟你的好朋友聊聊天,甚至開視訊與對方進行視訊交談,開直播跟網路世界裡無限的群眾們互動。
坦白說,那樣的禁閉其實是非常自由的。
經過這麼多先人的努力,台灣可說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國家了很多事情在美國在日本不能做的事情在台灣可以大大方方的做比如在大街上飲酒,徹夜狂歡到天亮。在很多國家是不能在戶外喝酒的;美國很多都是在10點之後就沒有辦法買到含酒精的飲料,許多酒吧也是午夜1點半後就得關門。
然而,台灣卻有一群人,被永遠的禁錮起來約束在床上,而且政府還補助這樣的監禁方式,許多人都是被這樣捆綁到人生到最後一刻。
是的,就是在指這些中風後,許多面臨生命終點的老人或是因為種種疾病而失去意識,以一種植物人般的狀態,被捆綁在那3尺大、6尺長的單人床上,小小的病床直到生命終了,連自殺都不可得。
這樣的重癱患者,基於人道立場應該要盡量地減少他/她的痛苦、縮短受折磨的期限,應該在判定意識狀態昏迷並且沒有辦法有效地自己存活的時候,臨床就不該再以治療康復為重點。
換句話說,就是在在適當觀察期(例如6個月)之後,沒有康復可能(沒有機會恢復自主意識)且都是維持在「葛氏昏迷指數」在8分以下(編按:量化清醒程度,正常為15分、最低為3分)時,改以「安寧緩和」為主旨,以減少痛苦與折磨為照護首要目的,正如照護許多癌症末期患者一般。
在這原則下,治療藥物的使用就不是為了「延續生命」,而是盡量減少痛苦。讓患者大大縮短遭捆綁在病床上的時間,家屬也能儘早得到解脫。
可是,我們的健保給付制度卻是反其道而行。不僅沒有阻止醫療端給予更貴、更強的抗生素與各種檢查,甚至,還讓患者及家屬們在不用額外付出金錢的情況下,醫療人員還得想辦法滿足家屬要求、安排更為精細檢查、給予更昂貴的藥物。
這些做法,其實對於增進患者的生活品質完全沒有幫助,說難聽點,也只是持續延長她/他的酷刑折磨,一再地於「康復、出院、再發燒、再送急診、再住院⋯⋯」無限循環中一再輪迴,醫療人員為避免醫療糾紛,也只能眼睜睜看著,輪迴不斷啟動,直至患者走到生命的最後終點。
對於這樣的不人道酷刑,難道我們醫療保險制度不能停止折磨這些沒有治癒機會或是治癒機會微乎其微的患者嗎?
有的老人已經無法言語溝通多年,送來醫院下身都是浸泡在屎尿當中,背上與臀部全部是長期壓迫造成的褥瘡,有的化膿壞死發黑甚至長蛆。這不是家屬不盡責,而是這樣的刑罰必然伴隨痛徹心肺的傷口。
事實上,我們可以參酌一些先進國家的辦法,在一定年齡以上(大約75歲)或是無治癒清醒的可能者,例如:意識狀態是類植物人者(「葛氏昏迷指數」小於7分者)給與積極治療的健保給付期限為半年,特殊情況可申請為一年。
如此一來,大家寶貴的公共財——健保資源,才不會用以給付「延長患者酷刑」,不是很多人說,健保即將破產嗎?就從終止這身心靈捆綁在病床上的「人間極刑」做起吧!
責任編輯:林筱庭
核稿編輯:呂宇真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為臺灣的公益性社團法人,是一個主要由醫師及護理師自發組成的醫療改革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