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最舒服的社交狀態:事事為別人著想,不如當個自私的人還比較受歡迎!「交往適度定律」的3個觀念
人情投資不可過度
一位女士結婚不久就離婚了,離婚的原因聽起來卻像天方夜譚。用她丈夫的話說:「她對我們太好了,我們都覺得受不了。」原來這位女士非常喜歡關心照顧別人,甚至到了狂熱的地步,每天除了正常的工作外,所有的家務,色括買菜、做飯、洗衣服、擦地板等,都由她一人包辦,別人絕不能插手。弄得丈夫、公公、婆婆覺得好像住在別人家裡一樣。好事幾乎都被這位女士做盡,久而久之,全家人對這位女士忍無可忍,終於提出讓這位女士離開這個家庭。
互惠定律告訴人們,人們對別人給予的好處,總想進行同等程度的回報。但是互惠定律也不是絕對的。如果對別人適度地好,可能得到別人相應的回報;如果對別人過度地好,送出過多的人情,別人將無法回報。這叫做「交往適度定律」。
在廣告公司上班的李某為人本分老實,工作勤懇。一天,他忽然對同事發出了這樣的感歎:「我盡心盡意地對別人好,事事為別人著想,到頭來,卻不如自私的人受歡迎。」這個道理看似難懂,其實簡單。人有一種慣性,對一個人好,只能對這個人越來越好,加倍的好,這似乎是人的心理活動規律。
對一個人好被認為是理所當然,這個人可以理直氣壯地享受這種好。這樣一來,如果有一天對這個人的好不能讓這個人滿意,哪怕是一點點的不滿意,這個人的情緒就會發生強烈變化,之前為這個人所做的一切有可能被抹殺掉,這個人能記住的可能就是別人對這個人所做的那點不好。
當一個人的好來得太容易,容易到這個人不懂得珍惜時,別人給這個人的好也就沒有任何價值了。這就好比一個人如果天天吃山珍海味,山珍海味在這個眼裡也就一點都不值得珍惜。相反,當一個平日裡很冷漠的人突然表現出熱情的時候,往往可以讓人喜出望外。
在處理人際關係的過程中,人情過度投資並不是一件好事情。
第一,對一個有勞動能力、理智健全的人來說,獨立生活和付出感情是個人成長的需要。處理人際關係中如果不能滿足這種需要,這種關係維持起來就比較困難。心理學家霍曼斯提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本質上是一種社會交換。這種交換同市場上的商品交換所遵循的原則一樣,就是人們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多於付出的。
人際交往理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要符合平衡原則。當一個人付出多而得到少時,就會想辦法讓對方補償,如果給別人的恩惠和人情太多時候,對方會覺得無法償還得到的恩情。於是就會產生「大恩不言謝」的想法,會想著某一天也要送類似的恩情。但是在沒有報恩之前,有可能會選擇暫時離開,因為對方一時承受不起這份未還的恩情。
所以初入社會的人常犯好事一次做盡的毛病,以為自己全力以赴為對方做事會使雙方關係更融洽、更密切。可事實上並非如此。
因此與人交往人情投資不可過度,要留有餘地,要適當保持距離。愛付出的太多,會給對方增加壓力。在父母和子女之間也常有這樣的情況,很多父母抱怨自己為孩子付出很多,孩子卻一點不領情,其實是孩子承受過多壓力所致。與人交往也是如此,所以別把好事一次做盡,要給對方喘氣的機會,這樣雙方才能自由暢快地呼吸。
第二,人情投資過度,會令對方對這種恩情感到麻木,時間久了,就不覺得自己對對方有多好。俗話說,「一斗米養個恩人,一石米養個仇人」,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就是說,對對方適度的好,對方會感激不盡,也會主動給予回報。
夫妻之間也是如此。有時妻子對丈夫太好,生活上照顧得無微不至,什麼事都對丈夫百依百順,反而讓丈夫輕視妻子的感情。因為人們對於太容易得到的東西,就不懂得珍惜。而對對方付出的不珍惜,反過來會引起對方的怨恨,結果在感情上形成了惡性循環,非常不利於夫妻感情的健康發展。所以在愛情關係中,一個人不要只求付出,不求回報,而應該適當地向對方提出索取要求,以保持感情付出的平衡。只一味地付出,肯定會讓對方承受不了,這也是上述案例中那個女士被趕出家門的原因。
第三,一個人人情投資過度,對別人太好,容易讓別人覺得這個人心太軟。現實生活中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之輩,讓自己有點威嚴,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也讓自己更有影響力。如果總對別人太好,會讓別人覺得這個人善良而軟弱,容易被人利用。作為領導者,要懂得運用恩威並施的手段,既要有軟的一面,也要有硬的一面。
在送人情的過程中,不要進行過度投資,不要對別人過分的好,那樣只會讓自己付出太多而得不到回報。
作者簡介 大學歷史學專業畢業,資深圖書策劃人,長期從事文史、養生、經管、勵志、兩性心理、家教、傳記等多種題材的策劃撰稿工作,對圖書市場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曾經參與出版的圖書主要有《要想有機會,就別慢半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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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馮麗莎
出版社:華冠文化
出版日期:2020/06/03
馮麗莎
責任編輯:呂宇真
核稿編輯:陳宛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