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不會吸引「我有特權者」?衝動、易受挫...心理師教你10點檢視、6個建議幫朋友走出人生困境

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就會生氣?總覺得自己很特別?臨床心理師李炯德指出,很可能是因為遭遇「我有特權」的人生困境。

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就會生氣?總覺得自己很特別?臨床心理師李炯德指出,很可能是因為遭遇「我有特權」的人生困境,而「我有特權」可劃分為三種類型,包括受寵型、依賴型及衝動型。李炯德提出以下10點自我檢視:

你身邊有這樣的人嗎?(也可以看看自己會不會這樣)

1.很難接受「不可以」這個答案。
2.當得不到想要的,就會變得很生氣。
3.覺得自己很特別,所以不應該一定要接受正常的限制。
4.自己的需求最重要。
5.很難讓自己停止喝酒、抽煙、暴食,或是其他問題行為
6.無法規範自己完成乏味無聊的例行工作。
7.按照衝動和情緒行事,且通常會帶給自身問題。
8.只要達不到目標,就容易覺得受挫,然後放棄。
9.堅持要別人用自己的方式做事。
10.很難為了長遠目標而放棄眼前的享受。

相當符合以上大部分描述的人,他們很可能是遭遇到「我有特權」的人生困境(lifetraps)。處在這個困境的人會覺得自己很特別(但他們可能不會這麼說),他們會堅持自己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不管合理與否,也不管現實狀況是否可行,還有是否會影響到別人,以及社會與法律規範,而當他們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就會出現受挫反應,無論是暴怒、言語/肢體攻擊。

「我有特權」又可以分成三種類型:

受寵型

認為自己與眾不同,會過份要求而且有控制性,想要每件事都用自己的方式來進行。受寵型對別人的感受沒什麼同理心,也不太在乎,會很不體貼、不會為別人著想,甚至還會濫用別人的感受。

依賴型

會覺得自己有權利在別人身上。依賴型會將自己擺在柔弱、無能、匱乏的角色上,然後期待別人扮演強者來照顧自己,讓別人來幫自己承擔日常事務的責任、幫忙做決定。當他人無法照顧自己時,會感覺自己是一個受害者。

衝動型

對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感受有困難,會無法控制衝動、不考慮後果,放任由自己的欲望和感覺而為。衝動型容易有拖延傾向,或是難以將眼前短期性享樂延遲,甚至很容易會有情緒控制問題,特別是憤怒。

「我有特權」所遭遇到的發展議題是無法建構出對「現實生活限度」的認知。這讓他們太過在意自己的需求,完全不顧慮別人的感受與界線,什麼事都以自我為中心,會過於強求、控制性高,而當自己的需求未被滿足時,容易出現自我控制問題,會變得很衝動、情緒化。

然而,能夠持守現實生活的限度,代表我們對於現實中內在或外在的限度是可以承受或接受,這也反應在行為表現上,擁有了解他人、考慮他人需求的能力,好讓自己的需求和他人的需求能夠維持相當的平衡性,亦即我們能夠更為清楚現實生活的界限為何,別人與自己的界線在哪,以及學會如何尊重與遵守這些「界」「限」。

假如你身邊就有這樣的人,而且已經感到有些不堪其擾的話,自己可能要先小心是否有以下狀況而吸引到這些類型的人:

  • 容易吸引到「受寵型」:容易為他人犧牲自身需求、容易受到控制、害怕表達自身需求和感受、願意容忍虐待侵害和批判、願意遭受利用、沒有強烈的自我感,多為別人而活、習於依賴他人,並接受支配以做為依賴的代價。
  • 容易吸引到「依賴型」:本身較為強悍、有能力,且願意照顧他人。
  • 容易吸引到「衝動型」:本身較有組織性、紀律性、強迫性。

然後,如果你還想試試看維持這段關係的話,可以參考以下指引來幫助身邊有「我有特權」人生困境的對方來做調整。

1️. 先問問自己有多強烈意願想改變目前的現況?你自己的底線是什麼(如:是否願意離開這段關係、再也不與對方往來等)?
2. 確認你有什麼是讓對方感到有價值的?讓對方會願意為此而嘗試做改變(如:對你的愛、尊敬、金錢、工作等)
3. 以不帶攻訐的方式,向對方表達出不滿。詢問對方是否有察覺到你的感受、是否了解你的界線在哪與地雷是什麼,也詢問對方是否願意真正的進行改變(不是嘴上說說或敷衍,然後下次有故態復萌)?
4️. 如果對方有意願,可從情緒表達與行為反應面、尊重同理你的感受與界線面等部份,讓對方明確知道你不舒服的是什麼,以及你希望他要怎麼做調整(形成新的界限),有必要時請他可尋求專業的協助。
5️. 如果對方不願意接受,告訴他不改變的後果有哪些,且必要時需要堅定的讓後果真實發生(如:真的離開),直到他願意進行改變。
6️. 做好自己會失敗的心理準備,在執行推動對方改變的決定時,接受你所要付出的代價,將推動改變的利弊得失寫下來,其中有產生衝突的風險以及結束關係的可能性,依據最合適自己感受與需求來做選擇。

研究顯示出,「我有特權」類型的人,遭遇到越大的壓力時,越有改變的動機,也越有可能會嘗試改變,而不論是對自己或對他們好,也唯有建構出更明確的外部結構與內在界線,才更能讓關係中的人去尊重彼此的需要與感受,去重視每個人的自主權與界限,而不是去忽略他人的感受,甚至是做出對他人的侵擾、甚至是侵犯。

本文由《心理師的深夜學堂》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

責任編輯:林勻熙
核稿編輯:曾耀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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