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是什麼?適用對象、申請方式及醫院名單整理

▲在宅急症照護部分負擔收計規定。(圖/翻攝自「健保署」臉書粉專)
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是什麼?
誰適用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
誰來提供在宅急症照護?
在宅急症照護提供上限天數
在宅急症照護部分負擔收計規定
在宅急症照護申請及收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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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高達20%,高齡者照護需求高。健康保險署於去(2024)年推動「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俗稱「在宅住院(Hospital at Home)」,讓病患留在原來的居住地照護,以減輕病人往返醫院及家屬照顧負擔,實現在地安養,無憂向晚的目標。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是什麼?一文整理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醫院名單及申請條件。
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是什麼?
「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於去年7月1日上路,為促使醫療資源有效應用以及強化各級醫療院所垂直性轉銜的合作,由專業醫師、護理師、藥師及呼吸師組成醫療照護小組,提供肺炎、尿路感染或軟組織感染只需要抗生素治療的病患,可選擇留在家中或在照護機構內接受醫療團隊治療,以減少患者往返醫院奔波並減輕照顧者負擔。
誰適用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
健保署表示,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是借鏡日本在宅醫療模式,提供罹患肺炎(ICD-10-CM:J12-J18、J20-J22、J69.0)、尿路感染((ICD-10-CM:N10、N34、N30.0、N30.3、N30.8、N30.9、N39.0)或軟組織感染(ICD-10-CM:L03.0、L03.1、L03.2、L03.3、L03.8、L03.9),應住院治療但適合在宅接受照護之病患,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 居家醫療病患:居整計畫、「全民健康保險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計畫」居家照護階段、「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居家模式且失能(巴氏量表小於 60 分)、居家照護及居家安寧之收案個案
- 照護機構住民:有參與衛福部「減少照護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且依特管辦法第21條規定,報經保險人同意至照護機構提供一般西醫門診服務之機構住民。
- 急診病患:限失能者(巴氏量表<60分),因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
誰來提供在宅急症照護?
在宅急症照護由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醫事人員共同組成,由醫師、藥師、護理師及呼吸師組成在宅急症照護小組,提供8大照護,包括:
- 專業訪視
- 遠距醫療
- 檢驗檢查(含POCT、POCUS等)
- 藥品處方調劑
- 與後送醫院建立綠色通道
- 連結長照資源
- 個案健康管理
- 24小時諮詢
在宅急症照護提供上限天數
在宅急症照護設有目標照護天數及照護上限天數規定。若照護天數已達規定上限,照護小組則須結案,屆時交由原本的居家醫療照護服務團隊、居家照護及安寧居家療護院所持續收案或轉介其他照護小組提供協助。以下表格整理在宅急症照護提供之天數規定:
照護目標天數 | 照護上限天數 | |
肺炎 | 10天 | 14天 |
尿路感染 | 7天 | 9天 |
軟組織感染 | 7天 | 9天 |
在宅急症照護部分負擔收計規定
在宅急症照護自113年7月1日上路,由醫師、護理師、呼吸治療師及藥師組成照護小組,提供罹患肺炎/尿路感染/軟組織感染患者在宅照護,部分負擔以每日醫療費及每日護理費5%計收,相較住院最高可省下5,000元。根據健保署資料說明,在宅急症照護部分負擔計收規定如下:
- 保險對象自行負擔醫療費用,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居家照護規定,並以實際照護天數計算,每日醫療費及每日護理費的5%計收。
-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8條所列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情形之一,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
-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第4項所訂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條件之施行地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費用得予減免20%。
▲在宅急症照護部分負擔收計規定。(圖/翻攝自「健保署」臉書粉專)
在宅急症照護申請及收案流程
符合前述條件之患者需經主治醫師評估符合收案條件,經完整說明後開立收案申請書,且於收案後24小時內至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送保險人備查備查,並病人簽署同意書後,即可申請在宅急症照護。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同一位病人於相同照護期間,其他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不得再申請收案,且主治醫師於相同時段內,收案以20人為上限。
總統賴清德表示,有些病患因為肺炎、尿路或軟組織感染,過去需要住院接受抗生素治療,現在可以留在家裡或照護機構內接受治療。如此一來,可以減少院內交叉感染風險,患者在自己平常生活的地方,就能接受治療,不僅較安心,也更便利。醫院也會安排實體訪視、綠色就醫通道等管道,可說是面面俱到。
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醫療院所名單
參與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醫療院所名單,可於健保署官網查詢:https://info.nhi.gov.tw/INAE1000/INAE1000S01
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於去(2024)年7月正式上路,截至去年底,全台已收案1300名患者。健保署署長石崇良今年1月接受媒體訪問提到,今(2025)年將繼續積極推動,並預計在今年第2季把計畫持續擴大適用對象至安寧病人。
資料來源:健保署臉書粉專、健保署官網_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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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勻熙
核稿編輯:陳宛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