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件食品蘆薈素超標 台鹽也中鏢

撰文者: 駱慧雯2015-05-15

標榜瘦身減重的食品別亂吃!繼去年爆發健康食品「綠膳纖膠囊」蘆薈素含量超標導致使用者嚴重腹瀉的事件後,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5)日又公布市售10款蘆薈類食品的稽查結果,6件蘆薈素超過天然背景值,其中不乏台鹽實業生產的「膠原千姿膠囊」蘆薈素超標近16倍,為最高。

台鹽實業「膠原千姿膠囊」和醫朵醫學「burner倍熱順酵錠」等6件食品的蘆薈素含量超標。(圖片提供/食藥署)
台鹽實業「膠原千姿膠囊」和醫朵醫學「burner倍熱順酵錠」等6件食品的蘆薈素含量超標。(圖片提供/食藥署)

蘆薈素超標 台鹽產品登榜首

不合格的6支蘆薈產品,超標倍數從1.47至15.9倍不等。根據蘆薈素超標嚴重程度,依序為台鹽實業「膠原千姿膠囊」(蘆薈素含量50576 mg/kg)、醫朵醫學「burner倍熱順酵錠」(47886 mg/kg)、杏輝藥品「優倍多順暢美顏錠」(32733 mg/kg)、中美製藥的「KOKOKG-阻澱力」(20065 mg/kg)、聯華食品「KGCHECK纖油解膩錠」(87.4 mg/kg)、遠東生技「纖吃纖盈-窈控33」(7399mg/kg)。

食品蘆薈素容許量:3000 mg/kg

食藥署表示,蘆薈可供為食品原料使用,但需確實經「完全去皮」後始得加工使用。蘆薈素主要存在於外皮,果肉僅有少量,若去皮不完全或加工時污染,蘆薈果肉產品可能仍存有微量蘆薈素。

依照「蘆薈食品管理」的相關規定,做為食品原料使用的蘆薈原料,經磨碎和乾燥等加工處理的粉末,其蘆薈素背景值需在3000 mg/kg左右,過量則不合格。另外,蘆薈素若屬經特定成分純化分離者,不得供作食品原料使用。

食藥署表示,上述6件不合格產品,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業者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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