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病房是無法讓人回歸社會的...」2年住院4次...22歲女大學生:我住在精神病院的那段日子

前言

我是一位22歲的女性,在19歲那年初次踏入精神科,當時得到的診斷是重度憂鬱症,此後持續在新光醫院的門診追蹤了兩年,期間曾住院三次,都是跟醫師協商好的結果。

但從今年四月中開始,我的情緒低落進入了新的週期;在四月底的一連串事件影響下,我開始以吞藥過量的方式自我傷害,透過藥物讓自己每天處於昏沉的狀態,像喝醉酒般搖晃晃的走在路上,期待能被車撞死。

在寫作此篇時,由於友人的提醒,我才知道自己曾經在吞藥後走到系館,然後由於無法走穩而需要被人攙扶回宿舍,只是我已經記不起來了。諸如此類的事還有很多,我每天都讓自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

5月2日在等候門診時,情緒雖低落但沒有特別的崩潰,我仍吞了過量的鎮定劑,心情就如同喝水一般的稀鬆平常。吞藥之後睡著了,倒在椅子上,醫師發現後將我搖醒。他問我怎麼了,我覺得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因此就誠實告訴了他,沒想到他立刻借了一台輪椅,將意識不清的我推到十樓病房。當時我在口中不斷呢喃:「為什麼我要住院?我還有很多事情要辦……」這是我第一次非自願入院的經過。

由於這次入院的經驗,以及最近身邊幾位朋友在考慮自己是否應住院,向我詢問相關的事,因此我寫下了這篇文章,希望能以一位在精神醫療體系中病患的角度,盡可能地再現我在病房裡經歷到的一切。讓考慮入院、即將入院的朋友們及照顧者少一些未知的恐懼;或者讓純粹對精神病房感到好奇者明白,這裡既不特別神聖,亦不特別髒汙。

每個診斷的背後都是活生生的人,因此,病房裡的大家雖然在診斷上多有重疊,每個人卻仍是相當獨特的,只是在自願或非自願的情況下被迫綁在一起。因此,我的經驗僅能代表我自己,而無法代言座落在象限上其他位置的人;關於這一點,我會在結論更詳細說明。

一、精神病房有哪幾種?

精神病房可以大致分為兩類,分別為急性病房和慢性病房。

  • 急性病房

急性病房收治的病人為具有嚴重精神症狀,有自傷傷人的可能性,難以自理活動,而家人也難以照顧,因此需醫院急性治療和全責照護者。是故,住院目標是以穩定症狀為主,安檢規定也最為嚴格,比如新光急性病房的規定是,無論是病人或訪客都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包括尖銳物品(如刀剪類、針、牙籤、刮鬍刀)、打火機、火柴、菸酒、檳榔、繩索(超過30公分者,如牙線、長毛巾、皮帶、領帶、圍巾、絲襪、耳機、鞋帶、衣褲上的棉繩)、電器用品、充電器、鐵製品(鐵鋁罐、鐵湯匙、鑰匙)、玻璃瓶罐、鏡子、手機、藥品、雨傘等等。

比如我在這次入院安檢時,就被沒收了雨傘、金屬手環、有棉繩的褲子;之前則被沒收過以鐵盒裝的色鉛筆和牙線,這兩者由於是日常用品,所以被放在護理站保管,需要時再向護理站借用。此外,熱水也只有透過護理師或保全才能取得。另一方面,每間病房和公共區域都有設置監視器,護理師和保全隨時會注意病人動向。前述規定皆是為了方便管理、防範自傷傷人的事件,相對的也就限制了病人的行動自由和自主性。

在有些醫療機構理,急性病房又分為「精神病房」與「精神官能症病房」,前者收治的對象有精神症狀,包括妄想、幻聽幻覺等等,以思覺失調(精神分裂)患者為主;後者則是情感性疾患者,包括憂鬱症和雙極性疾患(躁鬱症)。

在有區分這兩類病房的醫院裡,對前者的管制又比後者嚴格。比如松德的精神官能症病房就可以在監管下使用電子用品如手機,只是無法充電;另外病人可以自行外出,而無需家人陪同。根據健保規定,急性病房住院以一個月為度,如果超過這個時間,醫院就要另寫報告書,因此為了避免增加工作量,通常急性病房住院時間最長不會超過一個月。
  • 慢性病房

慢性病房則包括了養護式封閉病房、復健式封閉病房、半開放式病房、開放式病房、日間留院、康復之家、社區復健中心、到庇護工廠等等,通常是由急性病房轉介而來,此時理論上症狀已相對穩定,能在一定程度上學習自理生活,並為就業和回歸社區做準備。

因此,慢性病房通常較急性病房更為開放,比如日間留院、庇護工廠等等,就是病患只需要在白天去醫院或機構報到,就如同上學或上班,時間到了就回家休息,而無需住在機構裡,接受24小時的全面監管。因此,在現行規定中,病人必須穩定且規律的回診服藥,才有資格使用這些資源。

二、病房裡的性需求

至於性別的方面,有些空間較大的醫院會依照生理性別分層或分區,男性和女性平常互不相見,只有在活動時才有可能打照面;有的醫院如新光因空間較小,只有依照性別分房,所有人仍是共享同樣的公共空間,但禁止進入異性房間。

住院期間的性需求基本上只能偷偷解決,之前玉里醫院的溪口園區曾經設置「自慰室」,欲使用者得先預約,內有A片、充氣娃娃等用具,但僅供男性使用;當時雖然很受病友歡迎,卻有衛道人士抗議,所以就廢止了。曾經聽病友說,有些人會偷偷在廁所內進行性行為或自慰,因為廁所是病房中唯一沒有監視器的地方。但前者是被禁止的,若被發現會遭受到嚴厲的監管;至於後者也並不容易,因為若是在廁所裡待太久,就可能被保全或護理師關切。

身為病房裡最年輕的女性,我幾乎每次住院時都有被其他病友追求的經驗,這次也不例外。若追求者是男性,則醫護人員乃至其他病友會主動制止對方,並關切我有無受到騷擾;但這次我遇到一位女性追求者,她常常直接撲到我身上、甚至將我整個人抱起來,還有不停撫摸我,或許其他人以為只是同性間的打鬧,遂沒有加以制止,讓我十分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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