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中文化,真的對病人有幫助嗎?呂秋遠:來試試看,這三個例子你看懂多少
這年頭,有很多以為「中文就一定看得懂」這種想法的人。
你不覺得是這樣?那我舉兩個例子,一個簡單,一個困難。簡單的部分,就是王大陸在MAMA頒獎典禮上說的結語:
「在這個舞台上將會帶來給各位滿滿的大~平~台。」
你真的懂他在說什麼?
困難的部分是,
「被告麻煩請通知你的朋友擔任參加人,因為本件訴訟可能會產生爭點效,會對他後續的訴訟產生拘束力。另外,我們下次開庭要進行爭點整理,請兩造將爭執與不爭執事項提出來供本院參酌。本件候核辦。」
這兩個例子都是中文,你中文很好?
這兩個例子,代表我對於病歷中文化的想法。認為病歷中文化,可以保障病患權益,並且讓病患知道自己醫療狀況的人,不是太傻就是太天真。醫療的專業中文術語,不靠翻譯就能懂?
來,我們來試試看。在一份病歷上出現下列中文:
「病患有顱骨挫傷,必須進行靜止手術,醫師發現病患有雙胞胎輸血綜合症,並有雙胸膜滲出、早期心衰的情況。急診已經進行超音波掃描,病患有正常竇性心律,無缺血、無心律不整,卻出現心臟收縮與心跳過快情況。」
都是中文,師爺,你給我翻譯翻譯!什麼叫做「雙~胸~膜~滲~出」?
醫師使用的教科書,就是英文。因此,對於這些專業人士而言,他們使用的工作語言也就習慣使用英文,乃至於英文縮寫。對於他們而言,英文的工作語言,是一望即知的密碼,在分秒必爭的工作時程裡,使用自己慣用的工作語言是最正常的,一旦改成中文,恐怕反而要攜帶醫學專用字典,一邊寫一邊查。有趣的是,查的不是英文,而是中文。
所以,推動病歷中文化明顯不是重點,重點是,工作者與非專業者的溝通。
病歷是給誰看的?或者說,病歷是否只是醫師的工作日記,供自己日後,或是提供給其他醫師的參考而已?過去接觸過一些醫療糾紛的案例,我可以肯定的說,病歷中文化,對於律師解讀病歷,一點幫助也沒有。我們在打醫療糾紛訴訟時,還是要仰賴醫師顧問,或是鑑定委員會的意見,律師懂醫學?除非律師本來就是醫師。而不是醫師,就算把中文化的病歷攤在律師面前,律師怎能看得懂?病患真的以為,只要是中文,就看得懂?以後就能縱橫醫界或是消災避禍?
專業領域裡,所有的問題都是溝通,而不是中文。不論是醫院,或是法院,我們需要的環境,都希望是溫暖而有人性的。台灣醫界真正需要的改革,不是中文病歷,而是惡劣的醫療環境。
說真的啦!在改中文病歷這種「小事」之前,先讓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好嗎?不然萬一醫師過勞,看不懂中文,怎麼辦?
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負責人、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NEWS98廣播節目主持人。經常在個人臉書發表讓人感動的法律故事,以及「鞭力十足」的時事評論。著作:《噬罪人》、《噬罪人Ⅱ:試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