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補助如何申請?喪葬補助資格、補助金額及申請流程一次整理
打理親人的「身後事」需要不少花銷,政府提供喪葬補助,符合資格者提交相關資料文件,即可申請。
勞保喪葬補助申請資格、給付標準一覽表
國民年金保險之喪葬給付
農民保險之喪葬津貼
喪葬補助及亡故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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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之路,打理親人的「身後事」需要不少花銷,政府提供喪葬補助,符合資格者提交相關資料文件,即可申請。究竟喪葬補助如何申請?要向哪個單位申請?本文一次整理喪葬補助資格、金額與申請須知。
勞保喪葬補助申請資格、給付標準一覽表
社會保險提供的喪葬補助給付主要可分區為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農工保險,勞保又分為本人死亡給付-喪葬津貼以及家屬死亡給付,依死亡被保險人資格申請,若被保險人同時符合多個方案則應擇一申請,申請期限均為自死亡之翌日起計算五年之內。
勞工保險喪葬津貼 | ||
申請項目 | 本人死亡給付-喪葬津貼 | 家屬死亡給付 |
申請期限 | 自死亡之翌日起計算,五年內 | |
給付標準 | 依被保險人死亡日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 依其家屬死亡日前6個月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
申請方式 | 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蓋章後,郵寄勞保局或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送件。 |
|
其中,勞保本人死亡給付除了喪葬津貼之外,還有遺屬津貼與遺屬年金。依勞保局資料,給付標準如下說明:
勞保喪葬津貼給付標準: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者依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喪葬津貼5個月。
- 被保險人死亡,其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10個月喪葬津貼。
勞保遺屬津貼給付標準:
*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始得請領。
- 保險年資合併未滿1年者,依死亡當月(含)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1次發給10個月遺屬津貼。
- 保險年資合併已滿1年而未滿2年者,依死亡當月(含)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1次發給20個月遺屬津貼。
- 保險年資合併已滿2年者,依死亡當月(含)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1次發給30個月遺屬津貼。
遺屬年金給付標準: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依平均月投保薪資的1.55%計算。
- 被保險人退保,在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或保險年資滿15年,並符合規定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但在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的半數發給。
- 上述計算後的給付金額不足若新臺幣3,000元,按新臺幣3,000元發給。
- 遺屬加計:同一順序遺屬有2人以上時,每多1人加發25%,最多加計50%。
國民年金保險之喪葬給付
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死亡的被保險人,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請領資格為65歲前,給付標準依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喪葬給付。舉例來說,自112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調整為10%、月投保金額調整為19,761元,只要被保險人於加保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者可請領19,761×5=98,805元的喪葬給付。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流程
- 於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填妥被保險人及支付殯葬費者的各項資料、通訊地址及匯入帳戶,並於申請書上指定欄位黏貼好匯入帳戶存簿封面、支付殯葬費者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支付殯葬費者須在申請書上簽名或蓋章。
- 另檢附給付收據(須蓋有大小章或統一發票章,並應另由開立單位註明「費用已付清」或加蓋收訖證明章)、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若是受死亡宣告者,要檢附法院的判決書、有記載被保險人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
- 將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勞保局國民年金組或親送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辦。
Q:65歲以上無法領取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
衛福部對此回應,年滿65歲以上者已不是國保被保險人,並已開始領取老年年金,故65歲以後死亡已不屬於加保期間發生的事故,不能領取喪葬給付。 至於遺屬年金則是在被保險人或領取老年年金的人死亡後,經由發放遺屬年金來照顧原本受其扶養的無謀生能力家屬,因此如果遺屬已年滿25歲以上且有謀生能力或已領取其他國民年金給付就無法領取遺屬年金。
Q:國民年金保險期間死亡,且符合勞保死亡給付,可同時請領嗎?
據勞保局說明,是否可以同時請領國保和勞保死亡給付,須視領取勞保死亡給付的種類而定。勞保及國保死亡給付擇領狀況如下表:
勞保死亡給付請領狀況 | 可領取的國保給付 |
家屬死亡給付 | 喪葬給付+遺屬年金給付 |
家屬死亡給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 | 喪葬給付 |
喪葬津貼 | 遺屬年金給付 |
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 | 喪葬給付 |
喪葬津貼+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 | X |
農民保險之喪葬津貼
具有農保資格的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或失蹤經法院裁定死亡宣告者,為其支出殯葬費者,可依農保條例規定,請領喪葬津貼。給付標準為被保險人死亡時,依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15個月;若因職業傷病致死,按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30個月。
另依農業部說明,為落實對長期參加農保老年農民的喪葬照顧,針對65歲以上加入農保滿25年農民,因故無法請領農保喪葬津貼者,發給10萬2,000元的喪葬慰問金。
至於,漁保隸屬於勞工保險,依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及救助辦法,被保險人在海上作業或沿岸採捕期間,於106年1月1日起,被保險人死亡、失蹤,每名給付新臺幣150萬元。
喪葬補助及亡故慰問金
除了社會保險提供喪葬津貼,針對中低收入戶,各縣市有提供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對於經濟負擔沉重的家庭不無小補,可讓遺屬們安心處理家人的身後事。不過各縣市的申請規定可能會有些不同,民眾在請領時要特別留意。另針對生活陷困者、榮民與僑胞有提供亡故慰問金,福格資格者,可擇一申請。
以下依我的E政府資料,整理各項喪葬補助及亡故慰問金:
身分別 | 申請項目 | 申請期限 | 給付標準 |
一般民眾 | 災害救助-死亡/失蹤救助 | 天然災害發生30日內 | 因天然災害致死或失蹤,發給20萬元/人。 |
生活陷困者 | 急難救助-喪葬補助 | 自死亡日起計算,3個月內 | 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者,可申請喪葬補助,依各縣市規定,金額從2千~3萬元不等。 |
急難紓困 | 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重傷或失業等因素,導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可申請關懷救助金,金額為1萬~3萬元。 | ||
(中)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 | 自死亡日起計算,2~3個月內 | 依各縣市規定,金額從5千~4萬元不等。 |
僑胞 | 僑胞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 | 自死亡日起計算,3個月內 | 海外僑胞回國定居、觀光或探親時,遇特殊急難事件致死,發給1萬元慰問金。 |
榮民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喪葬補助 | 自死亡日起計算,1年內 | 公費安養榮民亡故,且家屬均未申請其他政府發給之喪葬補助,可申請喪葬補助費,4萬元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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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我的E政府、衛福部、勞保局喪葬給付、農業部漁業署、農業部、勞保局喪葬津貼
責任編輯:林勻熙
核稿編輯:曾耀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