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怕得要死,為什麼美國人不怕吃瘦肉精?
(編按:今年10月底,王品旗下知名燒烤店自美國進口的肉品,被衛生局驗出含瘦肉精齊帕特羅 (Zilpaterol)[1],難道美國人就不怕吃瘦肉精嗎?)
瘦肉精在中國是千夫所指,主管部門也響應民意立法禁止,人民大眾在法律條文上受到了良好的保護。儘管如此,還是時不時有非法使用瘦肉精,甚至導致消費者中毒的報導。但是在美國,瘦肉精卻可以堂而皇之地使用,除了一小部分習慣性反對者外,廣大的人民群眾置若罔聞。難道美國人的身體構造跟我們不一樣,他們就不怕瘦肉精嗎?
實際上並沒有一種具體的物質叫做「瘦肉精」,就像沒有一種具體的東西叫作「糖替代品」一樣。任何能夠替代糖產生甜味的東西就被稱為「糖替代品」,不同的糖替代品之間存在著巨大差異。任何能夠抑制動物脂肪生成,促進瘦肉生長的東西都可以稱為「瘦肉精」。目前已經知道的「瘦肉精」有很多種,多數的確對人體有害,所以在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被禁止使用。比如說造成過上海幾百人中毒的克倫特羅(clenbuterol ),就是典型的一種。
一般認為美國的FDA(食品與藥品管理局)對於食品藥品有著極其嚴格的管理。儘管很多中國人對FDA 嗤之以鼻——允許轉基因之類的東西「荼毒生靈」,並且不加標註侵犯民眾知情權——但是在美國甚至美國之外的許多國家,它還是有著極高的權威性。即使是那些習慣性反對的NGO 們,也只是致力於改變FDA 的某項決定,而不得不尊重它的權威。這麼一個多數人認為可靠的機構,為什麼允許「瘦肉精」的使用呢?
FDA 對於食品成分的一般管理思路是:如果一種成份沒有已知的好處,那麼對它的判決不需要「罪證確鑿」,「莫須有」就足夠了——當然很多被定罪的多少還是有些罪證的,比如反式不飽和脂肪酸;如果有明確的好處,就找出它的安全用量,比如說各種維生素、礦物質等等;如果找不出安全用量,也就只好「揮淚斬馬謖」,一禁了之了,上面所說的克倫特羅就是這種情況。
瘦肉精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大大減少脂肪,大大增加瘦肉,而且明顯縮短豬的生長期(簡直是兒時的夢想啊)。所以,揮淚斬掉了一個又一個,科學家們還是孜孜不倦的尋找下一個。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的出現讓人們看到了曙光。用一句「研究表明」來總結人們對於萊克多巴胺的研究有點不負責任,不過光是FDA 或者WHO 的報告就讓人頭昏眼花。那些研究實在很枯燥,這裡就簡單說說都幹了什麼吧。
研究毒性自然是從折騰老鼠開始,然後狗、豬、猴子等等。首先是檢測它在動物體內的吸收排泄,讓動物們吃進不同的量,然後檢測排泄物中出來的量,發現這種東西不在體內積累,排出的時間很短。換句話說,如果有毒性,也不會積累。其次,跟蹤在體內的代謝情況,利用同位素追蹤,這個東西到了體內之後變成了什麼、到了哪裡,也被查了個徹底。然後是各種致病情況的研究。餵給動物們不同的量,檢測短期長期的健康狀況,最後找出一個安全用量。當然,這些研究是基於動物的,在人體中是否如此還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