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治療不能等!復發恐只剩半年壽命...醫一圖分析第三線健保用藥3選擇

從今年8月1日起,符合給付條件之復發性或難治性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患者,都有機會於第三線由醫師協助申請雙特異性抗體、最多12個療程之給付。(圖/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 提供)
淋巴瘤可分為何杰金氏與非何杰金氏兩大類。依最新111年癌症登記報告資料,當年度淋巴瘤新案例共有3,433例,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佔九成(3,219例),其中約五成以上屬於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醫師指出,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好發於五十歲以上族群,雖有機會治癒,但因其惡性度高與侵襲速度快,一旦復發治療挑戰將更加嚴峻,患者可能僅剩半年壽命,治療刻不容緩。
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治療不能等 復發恐只剩半年壽命
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diffuse large B cell lymphomas, 簡稱DLBCL)是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最常見的類型,在台灣約佔五成以上,為國人最常罹患的淋巴瘤。中華民國血液及骨髓移植學會理事長、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內科部副主任葉士芃指出,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雖較好發於五十歲以上族群,但任何年紀都可能罹病;因惡性度高、侵襲快速,且可能侵犯全身器官,因此治療應越快越好,避免等待空窗期。
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目前第一線標準治療為「R-CHOP」組合,包括:抗CD20單株抗體、類固醇、化學治療等五種治療藥物。葉士芃表示,接受第一線治療組合後,約有六成患者可達到完全緩解並治癒;約兩、三成患者雖一開始能達到完全緩解但其後仍會復發;剩下約一成則為無法達到緩解;後面兩種情況就分別被稱為「復發性」與「難治性」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
「不論是復發性或難治性,預後都會變得不太樂觀,根據回溯性研究,平均整體存活期可能僅剩下6個月。」葉士芃說明,此時第二線的救援治療會使用強度更高的化學治療,經過救援治療後達成完全緩解者,若身體狀況允許,應考慮接受高劑量化學治療合併自體幹細胞移植,以爭取最佳治癒率。惟仍有不少患者因年紀較長或身體狀況較差,不適合接受移植,還有些情況是移植後又再度面臨復發。
雙特異性抗體突破雙抗機轉 有望快速與長期達到完全緩解
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雖有機會治癒,但因其惡性度高與侵襲速度快,一旦復發治療挑戰將更加嚴峻,患者可能僅剩半年壽命,治療刻不容緩。此外,熬過反覆高強度化療痛苦後又復發,經常讓患者與家屬都備受挫折,身心俱疲,凸顯出亟需更多有效且可近性高的即戰力治療選擇。
所幸,「雙特異性抗體」藥物的問世,成為復發性與難治性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治療即戰力的關鍵選擇之一。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秘書長、台大醫院內科部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黃泰中指出,雙特異性抗體屬於免疫治療,其作用機轉源自於其同時具抗CD20與抗CD3的兩端結構。抗CD20端會找到並抓住癌變B細胞,同時抗CD3端則會與免疫T細胞接合,活化T細胞並引導其直接攻擊癌變B細胞。
▲『雙特異性抗體』機轉懶人圖。(圖/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 提供)
憑藉獨特機轉,雙特異性抗體能將殺手T細胞與病癌變B細胞拉在一起,達成精準攻擊的效果,經由大型臨床試驗也證實有機會提升完全緩解率。黃泰中說明,針對曾接受過兩線以上治療的復發性或難治性患者,在接受雙特異性抗體治療後,有超過一半者出現緩解,其中更有超過四成於平均42天時即達成完全緩解。從長期追蹤數據來看,達成完全緩解者,可維持無復發的狀態達近30個月,也就是超過兩年半的時間。
▲『雙特異性抗體』治療預期療效。(圖/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 提供)
治療接軌國際、減輕患者經濟重擔 雙特異性抗體獲健保給付
過往要使用雙特異性抗體藥物,患者必須自行負擔破百萬高價藥費。為增加復發治療選擇可近性與即時性,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民國114年8月1日起,正式宣布新突破性免疫治療–「雙特異性抗體」於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第三線之給付!給付條件包括:
- 復發性或難治性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
- 先前曾接受至少兩線全身治療
- 具CD20抗原陽性
- 前線救援治療需符合治療兩個療程以上復發或發生疾病惡化;或經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失敗者
符合之病友可於第三線由醫師協助申請使用,最長可申請12個療程,推估第5年時每年將有約200名病友可受惠,最多有望省下350萬元至400萬元不等之藥費。
▲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雙特異性抗體』健保給付條件。(圖/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 提供)
對此,黃泰中表示,依2025年美國國家癌症資訊網(National Cancer Comprehensive Network, NCCN)最新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治療指引所載,本次獲得給付之雙特異性抗體,被列為第三線偏好選擇之推薦藥品,因此本次給付極具意義,代表我國健保更進一步接軌國際,給予復發性或難治性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病友一線生機,增加即戰力之選擇,有望再度提升治療成績。
三線治療更多元!醫:三種治療各有優勢應諮詢醫師專業
健保納入雙特異性抗體後,目前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第三線治療共三種治療可選擇,包括雙特異性抗體、抗體複合體(Antibody-Drug Conjugates, 簡稱ADC藥物)與CAR-T細胞治療。三種治療各有優勢,都可提高緩解機會,醫師會視每位病患不同的病況給予專業建議。
黃泰中解釋,ADC藥物是單株抗體標靶與小分子化療的結合;CAR-T與雙特異性抗體,在性質上則都屬於免疫治療。兩者在給藥上的差異為CAR-T需抽取患者血液,分離免疫細胞,在體外透過基因工程,強化並增殖T細胞,再輸注回病人體內;雙特異性抗體則因其本來就是已配製完成的藥物,故可直接進行施打。
黃泰中進一步分析,健保CAR-T只有經衛福部認定的醫院才能執行,目前台灣僅有8家,多集中於都會區,而雙特異性抗體則無此限制。此外,目前台灣所引進的CAR-T需要將血液冷凍送到國外,待完成上述程序後再運送回台,從健保申請到實際輸注強化過的T細胞至病人體內,約需耗時三個月,等待期就必須透過橋接治療,來穩定病況,但好處是CAR-T只要輸注一次即完成療程。
雙特異性抗體則是健保申請通過就可立刻使用,也不限制醫院,故本次給付等於是增加了一個「即戰力」的免疫治療選擇,對無法跨縣市醫療與病況較緊急的病人來說,有望補足其需求,只是雙特異性抗體療程設計為分次施打,整體療程期間會較長,但也因為給藥設計為逐步調高劑量,故在毒性與副作用控管上也會相較緩和。
▲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第三線健保用藥分析。(圖/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 提供)
最後,葉士芃強調,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是有可能治癒的癌症,面對治療策略越來越多元與多樣,治療成績也持續進步。鼓勵病友即使復發也不要放棄希望,主動跟主治醫師討論治療選擇,積極配合醫囑,都有機會長期穩定病情。
責任編輯:林勻熙
核稿編輯:陳宛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