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悲歌!78歲老父悶死照顧50年腦麻女...法官嘆:法律上的加害者,現實社會的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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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醫師畢柳鶯致力於推廣「隨順斷食.自然善終」,透過《斷食善終4》這本書讓讀者看到國內外善終死亡權的發展、爭取歷程。(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良醫讀書會良醫讀書會作者詳細介紹圖示 撰文者: 畢柳鶯2026-04-02

長照悲歌的盡頭是「照護殺人」(日本稱介護殺人)。中華民國家庭照顧總會統計,自二〇一八年至二〇二四年,七年間台灣共發生六十二起長期照顧者不堪負荷或欲協助被照顧者解脫而殺害家人的事件。我們以七十八歲父親悶死五十歲重度腦性麻痺女兒的案件為例,來探討五十年的漫漫長照路,以及最後的「慈悲殺人」(因不忍病人受苦而殺害之)。審理該案件的林孟皇法官語重心長的宣稱這位父親是「法律上的加害者,現實社會的被害者」。

這種事件在日本也經常發生,所以已經出版幾本有關照護殺人的專書和無數的報導。在台灣,每次發生這種事情,就會討論長照的資源是否不足,社會安全網不夠健全,或者抗議為什麼還不通過安樂死。其實這些被照顧者都沒有申請安樂死的自主決策能力,所以與安樂死是否通過並無關聯。其次,會討論這些照顧者明明茹苦含辛,為什麼還要被判處徒刑,責備「恐龍法官」。林孟皇法官說明他們只能依法律來行事。在台灣殺人罪最低要判十年,因為加害人自首,減半為五年,因為深有悔意,再減半為兩年半。兩年以下才得以緩刑,兩年半必須入監服刑。報載法官申請總統特赦,引起民情激憤。有人說:「這位父親已經坐牢五十年了,怎忍再判他坐監牢?」這位父親一生勞苦、身心俱疲,女兒死後沒有多久就病故了。

我想要討論的是,這位癱瘓的女兒出生就臥床,父母和姊姊三個人的五十年歲月都和她綑綁在一起(四個人加在一起是兩百年),這是唯一的選擇嗎?有人可能會說,這是他們前輩子欠她的,這輩子要還;也有人說她這輩子欠了父母和姊姊恩情,下輩子要還。我直覺這是偏信的因果論,對雙方來說都是不公平的。難道生下這樣的孩子,就是前一輩子做了不好的事情,這輩子活該要償還?這孩子一輩子躺在床上受罪,誰忍心說她下輩子還要還親人的債?

有人說這是親情的偉大,這是美德,生而為人,人類才有這種偉大的情操。但這是唯一的正向思考方式嗎?

請問這美德成就了誰?那個躺在床上五十年的孩子幸福嗎?她此生活著的目的是什麼呢?她來地球走這一遭的意義是什麼呢?

這一家四個人,這五十年來都沒有幸福可言,他們有別的選擇嗎?喔,社會局應該要更早介入,長照應該做更多協助,然而這些都是近幾年才有的福利,而且真的能減輕他們的負擔、解決他們的困境嗎?有自主意識的人可以自己決定不吃不喝,斷食往生,這孩子沒有這個能力。這個孩子若是需要人工餵食管灌食,且遇見慈悲有智慧的醫師認定她是末期病人(沒有人工灌食就無法存活),家屬可以簽署「拒絕維生醫療同意書」停止人工灌食。這個孩子若可以自行吞嚥幫她準備好的食物,有多少人敢說或者敢做「停止餵食」讓她解脫這件事。我相信世上不缺各種專家、衛道之士列出各種倫理道德來說:「這當然不可以。」(註:我們已協助五個重度腦性麻痺兒童斷食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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