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不能分遺產了?民法擬刪「特留分」,律師揭5大修法重點:頂客族更該注意

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引發各界關注。不過律師提醒,特留分刪除不等於喪失繼承權,若未預立遺囑,兄弟姊妹在特定情況下仍可依法繼承遺產。(圖片來源:shutterstock)圖片放大圖案

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引發各界關注。不過律師提醒,特留分刪除不等於喪失繼承權,若未預立遺囑,兄弟姊妹在特定情況下仍可依法繼承遺產。(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健康特搜簿健康特搜簿作者詳細介紹圖示 撰文者: 蘇家宏律師2026-06-05

法務部日前公布《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

我整理出五個繼承實務上一定要注意的關鍵:

一、沒有寫遺囑,兄弟姊妹仍然可以繼承遺產

草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不等於刪除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依現行民法,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父母較前順位繼承人時,兄弟姊妹仍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也就是說,如果被繼承人沒有配偶,也沒有前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就可能依法繼承全部遺產。

所以,真正的關鍵是:

你有沒有留下清楚的遺囑?

如果沒有遺囑,法律就會按照法定繼承順位分配,這樣一來,這次修法『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效果,頂客族或單身族的你就享受不到囉!

二、願意扶養父母、幫助家務或家業的人,未來可能多分遺產

這次草案也新增「特別貢獻」的制度。

也就是說,如果繼承人長期照顧父母、提供療養看護、幫忙家族事業、出錢出力維持或增加被繼承人的財產,未來在遺產分割時,法院可能會把這些付出納入評價。草案說明中特別提到,這是為了鼓勵照顧高齡者的付出能受到適當評價,也兼顧繼承人間的公平。

不只是子女,如果兄弟姊妹是繼承人時,對被繼承人的事業或照顧有特別貢獻,未來也能依法爭取喔!

這對很多家庭來說,是一個重要的關鍵:未來讓願意為家庭長年付出的人,得到平衡的對待。

但是,實務上我也要提醒,證據才是保護自己的力量,所以,包括醫療照顧紀錄、匯款紀錄、照護支出、家族line群對話紀錄、幫忙家業的工作內容…等等,都要留下相關資料。

三、遺囑禁止分割縮短為五年,想守住祖產更要善用信託

草案也把「遺囑禁止遺產分割」的期間,從十年縮短為五年。

過去這代表長輩在遺囑中寫:「這oo祖產十年內不得分割。」,祖厝、農地、家族事業或共同資產,至少可以10年不分家。

但未來如果期間縮短為五年,單靠遺囑禁止分割,時間會變短,力量會變弱。

所以我認為,未來真正想守住祖產、照顧家族共同利益的關鍵:
除了遺囑禁止分割與指定專業的遺囑執行人以外,要更進一步透過信託,讓財產有制度地管理、收益、照顧家人,而不是等到禁止分割時間一到,繼承人走向變賣祖產一途。

四、繼續受照顧或扶養的人,未來也可能得到遺產酌給

草案修正了「遺產酌給」制度,讓死後扶養的功能更明確,也更有操作依據。

如果有人生前一直受到被繼承人繼續扶養,因為被繼承人死亡而生活陷入困難,未來可以向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請求酌給遺產。草案特別明定,即便是刪除特留分後的兄弟姊妹,如果生前受其扶養、死後生活陷於困難且遺囑沒分給他財產(或顯不相當),一樣可以準用規定請求酌給。

法律不是只看血緣順位,也開始更細緻地看見:誰是真的需要被照顧?誰是真的因為一個人的離開,而生活陷入困難?

五、時效調整提醒我們:遺產的事,不要拖

這次草案特別明定了幾個重要時效。

遺產酌給請求權,從知道繼承開始起算,二年間不行使就會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五年也會消滅。 另外,關於生前特種贈與的「歸扣」與「特別貢獻」,草案也規定,原則上自繼承開始時起超過五年後的遺產分割,就不再適用(除非五年內已向法院請求分割等法定例外事由)。

這提醒我們:

遺產問題,拖久了不是更和平,而是更難處理。

人情會變淡,證據會消失,記憶會模糊,關係也可能越拖越緊張。

很多家庭的爭產,不是因為一開始沒有愛,

而是因為沒有趁還能溝通的時候,把財產分配妥當。

這次修法告訴我們一件事:

繼承,是一個家庭如何面對愛、照顧、公平與責任。

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後,遺囑會更重要;

特別貢獻制度上路後,照顧的證據會更重要;

禁止分割期間縮短後,信託規劃會更重要;

時效明確後,及早處理會更重要。

遺囑不只是法律文件,而是留給家人最後、也最溫暖的一份平安。


本文獲「蘇家宏律師」授權轉載,原文:兄弟姊妹特留分要刪除,不代表「兄弟姊妹從此不能繼承」

責任編輯:曾耀儀
核稿編輯:陳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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