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不好就禁足...用剝奪「快樂的事」當處罰,真的有用嗎?
以前聽過一個狀況,有一位媽媽,為了孩子的成績不理想,就禁足孩子一學期。另一個狀況是,孩子忘了帶東西到學校,經過許多次提醒依然如此,家長就不讓孩子去他喜歡的才藝課,以茲懲罰。
有時候,處罰孩子,是為了發洩大人的怒氣與挫折。至於是不是有幫到孩子,好像就不一定了。
一次處罰就是一學期,這下手不輕,不太符合比例原則。成績不理想的原因很多,臨場表現不佳,也是常有的事。假設孩子是沉迷某種跟課業無關的事物,導致成績不佳,那麼,真正要處罰,也是要針對那項事物,不是嗎?
一個正在成長的孩子,出去跑跑跳跳,是強健體魄、穩定情緒、培養專注的好活動。不能因噎廢食,對孩子的不良好行為不高興,連帶把對他好的事,也一併剝奪了。
孩子對才藝有興趣,或者喜歡跟同學相處,或者喜歡親近老師,都是很好的事。說不定這項才藝,將來成為孩子謀生的工具,就算只是紓心解憂的方式,那也都求之不得。正向行為越多,孩子越快樂,也更能適應這個社會。
改變的兩個目標,是增加良好行為,減少不良好行為。增加良好的行為是基礎,良好行為增加,不良好行為會自然減少。
然而,為了減少不良好行為,竟以移除孩子有興趣的良好行為為手段,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如此,即使讓孩子停止了不良好行為,也同時讓孩子的良好行為減少,這一加一減,只落得破壞親子關係,撈不到什麼好處。
我常看到處罰,是把兩件風馬牛不相干的事綁在一起。父母可能都還搞不清楚狀況,情緒一來,就衝動地給予嫌惡或剝奪酬賞,引起了孩子的情緒,才好像感覺自己有在管教。問問自己,是不是有一個心底的聲音在迴盪,「我不好過,你也別想快樂到哪裡去!」
像我最近聽說,孩子的學校考試成績不好,就處罰孩子練鋼琴。孩子鋼琴練得痛苦,長期會耗損孩子學習鋼琴的動機,此外,額外增加練鋼琴的時間,對成績不但沒幫助,又排擠了孩子念書與休息的時間。
這是我們的人性,未經深刻思考的自然反射,任何人都有可能如此,別過度怪罪自己。可是,教養的目的,是在幫助孩子,而不是解決大人的情緒。盡量別在情緒當下執行處罰,冷靜才有好邏輯,也比較能解決問題,特別是教養孩子這種日積月累的事。
常有大人一氣之下,就出口要孩子接受嚴厲的處罰,結果之後覺得自己太過分,不了了之,反而又影響了自己的話在孩子心中的重量。發洩情緒式的處罰,真的要盡可能減少。如果自己又衝動說了過分的話,立即道歉,冷靜之後再說。大人犯錯之後的行為表現,跟我們要求孩子犯錯之後的行為表現一樣。
我本身不強調處罰,因為我非常重視鼓勵,沒把鼓勵的基本功練得純熟,處罰效果也不彰。真的把鼓勵孩子的心法與招式通透,有良好的身教,給予孩子足夠的時間,實際上就不太需要處罰了。孩子做錯事,常常就自然有環境的負面回饋,以及自責會出現。
國立台灣大學心理學研究所臨床組畢業,領有臨床心理師合格證書。曾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早期療育發展評估鑑定中心擔任臨床心理師近7年。目前於佳家人際智能開發心理治療所擔任所長,專長在協助自我探索與覺察、情緒管理訓練、親職教養諮商、人際與家庭溝通、正向思考引導、兒童遊戲治療等。(專欄照片攝影:汪忠信)
著作:
2015《找一條回家的路:從跟家庭和解出發,再學會修復自己與關係》遠流出版社
2014《跟自己和好:為情緒解套,了解生存原來可以有很多種方式》遠流出版社
2013《讓孩子有好人緣,人際力養成法》城邦新手父母出版社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