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銜顯赫。做事不負責任。學問很差。對呼吸器了解很少。醫院規定主治
頭銜顯赫。做事不負責任。學問很差。對呼吸器了解很少。醫院規定主治醫師必須每天巡房,他沒做到。病患打第四線抗生素,感染科批准打三到五天,第四天必須檢驗,他沒有檢驗,第二天病患發燒、第四天起出現血尿、第五天病患休克他沒有出現繼續打到第七天。問他為什麼超時打?他說他原本預計病患周獲會有狀況 (死亡)。插管170天遲遲不肯移除,最後把責任推給家屬。沒有感染卻打抗生素,號稱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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