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幾篇探討婆媳、婚姻兩性的文章在網路上流傳,引來許多網友讚賞,其中以女性居多,不過寫下這些熱門文章的,居然是一位男性律師──呂秋遠。這些文章道盡許多女性的心聲,好像律師心中住了一位女性,因此更有人暱稱呂律師為「呂麗絲」;許多律師視為難纏的家事類案件,呂律師卻說「我好喜歡家事案件,因為家事案件不只鬥智,更是需要『談感情』的。」呂秋遠在自己的臉書專頁寫下這句話自我介紹:「我講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性。」
在家事案件中看見「感情」
呂秋遠在成為律師之前,就對家事類的案件很有興趣,他說:「民事、刑事案件會有對錯,可是很多時候家事案件,也許某一方有錯,但他的錯誤可能是另一方『寵壞』的。更特別的是,民事、刑事案件不能用『感情』解決,但家事案件,『感情』可以解決一切,如果你愛對方,就會願意為對方做出一些犧牲或讓步;這在民事、刑事案件中是看不到的。」
呂秋遠觀察,許多家事案件的離婚原因常超乎旁人所想,比方可能是因為十年前的一件事情,十年後卻突然爆發了,但這既不能當作一般案件思考,有一定明確的因果關係,也不能作為法律上的離婚原因。
「婚姻關係可能長達五年、八年、十年,要深入當事人的心理脈絡去理解,所以我自己會有個說法,我會想辦法讓當事人『附身』在我的身上,理解、同理對方的想法,再依據當事人想要的結果,提供建議。所以我也開玩笑的講,一件民事案件,可能只有三種打法,但一件家事案件,則可能有三百種打法。」